安全验证
第三—章 实施戒严的措施! —     第【十三条  戒严期间!戒严实施机关可以决!定在戒严地区—采,取下列措施》并可以制定具—体实施办法 】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(?一)禁止《。或者:限制集会、游行【、示威、街头讲【。演以及其他聚众活动!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禁止—罢工、罢市、罢课;!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。 (:三)实行新》闻管:制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实行《通讯、邮政》、电信管制;— ?    —   ?。。  (?五)实行出境—。入境管制; — 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(六)禁止任!何反对戒严的活动 !     !第,。十四条 《 戒严期间戒—严实:施机关可以决定在戒!严,。地区采取《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!。员进出交《通管制区《域并:对,进出交通管制—区,域人员的证件、车辆!、物品进行检查 ! 《    第十五条】 , 戒严?。期间戒严实施机关可!以决定在《戒,严地区采取》宵禁:措施宵禁期间—在实行宵《禁,地,区的:街道或者《其,他公共场《所通:行必:须持有本人身—份证件和《戒严实?施机:关制发的《。特别通行证》   】  第?十六条  戒严期】。间戒严实施机关【或者戒?。严指挥机构》。。可以在戒严地区【对下列物《品采取特别管—理措施 【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一》)武器、弹药; 】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二)管制刀具】; ? ,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,  (三)易燃易爆!物品; 【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化学危》险物品、放射性物】品、剧毒物品等 !。 《    第》十七条  根据【执行戒严任务的【需,要戒严地区的县级】。以,上人民政府》可,以临时?征用国家《机关、企业事业组织!、社会团体》以及公民《个人的房屋、场所】、设施、运输工具、!工程机械《等在非?常紧急的情况下执行!戒,严任:务的人民警察、【人民武装警》察、人民解放军【的现场指挥员可以】直接决定临时征用】地方人民政府—应当给予协助实【施征用应当开—具征用单据》 ,   【  前款《规定:的临:。时征用物在使用完】毕或者戒严解除【后应当及时归还;因!征用造?成损坏的由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按】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!相应补偿《 —  :  第?十八:条  戒《。。严期间对戒》。严地区的下列单位】、场:所采取措施加强警】卫 :     !  :。  (一《)首脑机《关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二)军事机关—和重要军事》设施;? : 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(三)【外国驻华《使领馆、国》际组织驻华》代表机?构和国宾下榻处;】 , ,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(?四)广?播电台、电》视台、国《家通讯社等重—要新闻单位及其【重要设施; —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五)与国计民【生有重大关系的公】用企业和《公共设施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(六)机场、火车】站和:港口: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七)监狱、劳教场所!。、看守所;》    !   ?。  (八《)其他?需要加强警卫的单】位和场所 ! ,    第十九【条  为保障—戒严地区内》。的,人民基?本生:活必需品的供—应戒严实施机关可以!对基本生活必需品】的生产?、运输、供应、价】。格,采取:特别管理措》施 —  :   第二》十条  戒》严实施机关依照本法!采取:的实施戒严令的措施!和办法需要》公众遵?守的应当公布;【在实施过程中—。根据情况对》于不需?要继:续,实施的措《施和办法应当—及,时公布停止实施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