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戒严的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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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九条》 全?国或者个别省、自治!区、:直辖市的戒严由【国务院组织》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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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、】自治区、直》。辖市的范围》内部分地区的戒【严由:省、自治区、—直辖市人民》政府组织实施—;必要时国务院可】以直接组织》实施
】 ? 组织实施戒—严的机?关,称为戒严《实施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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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,条 戒严实施机】关建立戒严指挥机构!由戒严?指挥机构协调—执行戒严《任务的有关方面的】行动统?一部署和实施戒【严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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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执行戒严任务【的,人,民解放军在戒严指】挥机构?的统一部署下—由中央军事委—员会指定的》军事机关实施指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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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一条— 戒严《令应当?规,定戒:严的地域范围、起】始时间、实施机关】等,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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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十二条 根据本】法第二?条规定实行戒严【的紧急状态消除后应!当,及时解除《。戒严
! 解除戒严的程!序与决定戒严的程】序相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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