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: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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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一条 《 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宪法制定—本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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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条 — 在发生严重危及国!家的统?一、:安全或者社会公共】安全的动乱》。、暴乱或者严重骚乱!。不采取非常措—施不足以维》。护社会秩序、保护人!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!的紧急状态时国家】可以决定实行戒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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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三条《 全国《或者个别省、自治区!、直辖市《的戒严由国》务院提?请全国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决定】。;中华人民共和【国主席根据全国人】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《员会的决定发—布戒严?令
! 省、自治区【、直辖市的》。范围内部分地区【的,戒,严由国务《院决定国务》院总理发布戒严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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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四条 —戒严期?间为保证戒》。严的实施《和,维护社会《治安秩序国家可【以依照本法在戒严地!区内对宪法》、法:律规定?。的公民?权利和自由的行使作!出特别规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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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五条 戒严!地区内的人民政【府应当依照本法采取!必,要的: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社!会秩序保障人民的生!。命和财?产安全以及基本生活!必需品的《供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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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六,条 : 戒严地区》内的一切组》织和个人必须—严格遵?守戒:。严令和实施戒严令的!规定积?极协助人《民政府恢复》正,常社会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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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七条 国【家,对遵守戒《严令和?实施戒严令》的规:定的组织和个人采取!有效措?施保护?其合法权益不受侵】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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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八?条 戒严任务由人!。民警察、人民—武装警察执》行;必要时国务院】。可以向中《央军事委员会提出由!中央军事委员—会决定派出人—民解放?军,协助执行戒严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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