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。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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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条: 根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宪【法,制定本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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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二条 在发生】严重危及国家—的,统,一、安?全或者社《会公共安全的动乱】、暴:乱或者严《重,骚乱不采《取非常?措,施不足以《维护社会《秩序、保护人—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!的紧:急状态时国家—可以决定实》行戒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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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 全国!或者个别省、自治】区、直辖市的戒严由!国,务院提请《全国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决定;中华【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!全国人?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的决定发布戒—严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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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省、自治区》、直辖市《的范围内部分—。地区的戒严由国务】院决定国务院总【理,。发布:戒严:令
】 第四条 【 戒严期间为保证戒!严的实施和维—护社会治《安秩序国家》可以:依照本法在》戒严地区《内对宪法、法—律规定的公民权【利和自由的行使作】出特别规定》
【 ?第五条 戒严【地,区内的人民政—。府应:当,依照本法采》取,必要的措施尽快恢复!正常社会秩序—保障人民的生命【和财产安全以及基】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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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六条 戒严地区】内,的一切?组织和个人必须【严格:。遵守戒?严令和实施》戒严令的规定—积极协助人民—政府恢复正》常社会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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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七条 国家对遵守!戒严令和实施—。戒严令的规》定的组织《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!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!。侵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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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! 戒严任务由人【民警察、人民—武装:警察执行;》必,要时国务院可—以向中央《军事委员会》提,出由中央军事委员】会,决定派出《人民解放《军协助?执行戒严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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