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五章 检察官的管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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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六条》 检察官实行【员额制管理》检察:官员额根《。据案:件数量?、经济社会发展【情,况、人口数量和人】民检察院层》级等:。。因,素,确定在省《、自治区、直辖【。市内实行总量控制、!动态管理《优先考虑基》层人民检察院—和案件?数量多的人民检察】院办案需《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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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,第二十七条》 检察《官实行?单独职?务,序列管?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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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:。第二十八条 最高!人民检察《院,检察长?为首席?大检察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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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?十九:条 检察官等级的!确,定以:检察官德才表现、】业务水平、检察工】作实绩和工作—年限等为依》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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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条 检察官的等!级设置、确定—和,。晋升的具体》办法由国家另—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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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一条: 初任《。检,察官实?行统:一职前培训》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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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三十—二条 对检察官应!当有计划地进—行政治、理论和业】务,培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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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三十三条 检【察,官培训?情,况作为?检察官任《职、等级晋升的依】据之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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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四条 》。检察官?培训机构按照有关】规定:承担培训检察官的】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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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!条 ?检察官申请》辞职:应,当由本人书面提【出经批准后依照法】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!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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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六条 !辞退检察官应当依】。照法律?规定的?程序免?除其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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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七条 【 ,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!。离任后两年》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!任诉讼代理人或者】辩护:。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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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八条 ? 检察官因工作【需要经?单,位选派或者批准可以!在高等?学校、科研》院所协助《开展实践性》教学:、研究工作并遵守国!家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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