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全文 建标库

第十二章工资保险福利

    第三十九条  检察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,根据检察工作特点,由国家规定。

    第四十条  检察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。经考核确定为优秀、称职的,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;有特殊贡献的,可以按照规定提前晋升工资。

    第四十一条  检察官享受国家规定的检察津贴、地区津贴、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