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!辞,职辞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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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—十,。二条 检察官要】求辞职应当由本人】提出书面申请依【照法律规定》的程序?免除其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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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十三条 【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予以辞退—:,
— 》。 (一)在年】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!定为不?称职:。的;
《
》 : (二)】不胜任现《职工作又《不接受另行安排的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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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因检察!机构调整或者缩【减编制员《额需要调整工作本】人拒绝合理安排【的,;
! (四】)旷工?或者无正当理由【逾假:。不归连?续超过十《五天或者一》年内:累计超过三十天【。。的;
】 ? (五)】。不履行检《。察官义务经》教育:仍不改正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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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四十四条 辞】退检察官应当依照法!律规定的程》序免除其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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