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企业的价》格权利和义务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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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七条【 企业在价—格方面?享有下列权利—
】。 ? : (一?)对实行国家指导价!的,商品和收《费项目按照有关【规定制定《商品价格和收—费标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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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【)制定?实,。行市场?调节:价的商品价格和【收费标?。准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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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(,三)对经有关部门鉴!定确认、物价—部门批准实行优质】加价的产品在—。规定的加价幅—度内:制定商品价格—按照:规,定权限确定残—损废:次商品的处理—。价格;
! 》 (四)在国】家规定期限内—制定新产《品的:试销价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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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 (五《)对实?行国家定价》、国:家指导价的商品价】格和收费标准的制】。定、调整《提出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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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条, 企业在价格方】面应当履行下列义】务
】 》 (?一):。。遵照执行国家的价格!方针、?政,策和法规执行—国家定价、国家【指导价;《
《
《 (【二)如实《上,报实行?国家定价、国—家指导价的》商,品,和收费项目的有【。。关定价资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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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: (三)【服从物价部门的价】。格管理接受价格【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价!。。。格检查所必需的【成本:、,帐簿:等有:关资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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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执【行物价部《门规定?的商品?。价格和收费标准的】申报、备《案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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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—零售商业、饮食行】业、服?务,行,业等必须按照—规定明码标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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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九条 事业单位】、个体工商户在价】格方面?的权利和义务参【照本条例《第十七条、第—十八条?的,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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