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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职责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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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一条 红十—字,会履行下列职责:】
— 《 (一)【。开,展救:援、救灾《的相关工作》建立红十字应急【。救援体系在战争、】武装冲突和自然【灾,害、事故灾难、公】共,卫生事件等突发事】件中对伤《病人员和《其他受害者提供紧】急救援和人》。道,救助:;
】 《 (二)开展】应急: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!护、防灾避险和【卫,生健康知《识组织志愿者—参与:现场救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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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】三)参与《、推:动无偿献血、遗体】和人体?器官捐献工》作参:与开展造血干细【胞捐献的相关—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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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。(四)组织开展红十!字志愿?服务:、红十字青少年【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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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》五):参加国际人道主义】救援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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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六)《宣传国际红十字和】红新月运动的—基本原则和日—内瓦:公约及其《附加:议定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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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—(七)依《。照国际红十字和红】新月运?动的基本原》则完成?人,。民政府委托事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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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八【)依照日内瓦公约】及,其附加议定书的有】关规定开展》工,作;
【
— (九》)协助人民政—府开展与其》职责相关《。的其他?人,。道主:义服务活动
】
》 第十二条 】在战争、武装冲【突和自然灾害—、,事故灾难、公—共卫生?事件等突发事—件中执行救援、救】助,任务并标有红—十字标志《的人员、《物资:和交通工具有优先通!行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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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三《条 ?任何组织和个人不】得,阻碍红十字会工【作人员依法履行【救援、救助、救【护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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