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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融!资租:赁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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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:百三十七《。条 融《资租赁合同是—出租人根据承租【。人对出卖人、—租赁物的选择向【出卖人购买》租赁物?提供给承租人使【用承:租人支付租金的合】。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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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百三十八【条 ?融资租赁合同的【内容包括租赁—物名称、数》量、规格、技—术性能、《检验方法、租赁期】限,、租金构成》及其支付期限和【方式、币种、租赁期!间届:满租:赁物的归属等条款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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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融资租赁合【。同,应当采用书面—。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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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百三十九条 【 ,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!出,卖人、租《赁物的选择》。订立的买卖合同出】卖人应?当按照约定向承租】人交付标的物承【租人享有与受领【标的物有关》的买受人的权—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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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百四【十条 《出租人?、出卖人、》承租人可以约定【出,卖人不履行买卖【合同义务的由承租】。人行使索赔》。的权利?承租人行使索—。赔权利的《出,租人应当协助—。。
— 第二—百四十一条》 出租人根—据,承租人对出卖人、租!赁物的选择订—立的:买卖合?同未经承租》人同意出租人不得】变更与承《租人:有关的合同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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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百四十二条 ! 出租人享有—租赁:物的:。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!租,赁物:不属于破《。产财产
! 第》二百四十三条 【 融资租赁合同的】租金:除当事人另》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!据购买租赁物—的大部分《或者全部成》本以及出租人—的,合理利润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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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二百四十四条! 租?赁物不?符,。合约定或者不符合】使用目的《的出租人不承担【。责任但承租人依赖】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!赁物或?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!。赁物的除《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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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二百?四十五条 出租】人应当?保,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!占有和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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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百四十六条 【承租:人,占有租赁物期间【租赁物造成第三人】。的人身伤害或者【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!。承担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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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!四十:七条 承租人应当!妥,善,保管、使用租赁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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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承租人《应当履行占》有租赁物期》间的维修义务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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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 第二百四十八条 ! ,承,租人应当按》照约:定支付?租金:承租:。人,经催告后在合—理期: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!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!全部租金;也—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!。赁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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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百四】十九条 当—。事人: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!赁物归承租》人所有承租人—已经支?付大部分《租,金但无力《支,付剩余租金出租【人因此解除合同【收回租赁物的—收,回的租赁物》的价值超过承租人】欠付的租《金以及其他费—用的承租人可—。以要求部分返还【。
! 第二?百五十条 》 出租人《和承租人可以—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!赁物的归属对租【赁物的?归属没有约》。定,或者约定不明—确依照本法第六十】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!定的:。租赁物的所》有权归出租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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