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五章 合同的变【更和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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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七十七条 》 当事人协商—一,致可以变更合—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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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法律、行政【法规规定《变更合同应当办理】批准、登记等手续】的依照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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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十八条 当事!人对合同变》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!的,推定为未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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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第七十【九条 债权—人,可以:将合同的权利全部】或者:部分: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!列情:形之一?的除:外
! ? :。 (一)根据—合同性质不得转让】;,
【 《 (二)按照】当事人约定不—得转让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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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【依照法律《规定不得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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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!十条 债权人转】让权:。利的应当通知—债务:人未经?通知该转《让对债务人不发生】效力
】 债权人【转让权利《的通:知不得撤销但经受】让人同意的除—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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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!一条 债权人【转让权利的》受让:人取得与债权有关】的从权利但》该从权利专属于债】权人自?身的除?外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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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八十【二条 债务人接到!债权转让通知后【。债务人对让与人的】抗辩:。可以向受《。让人:主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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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八十三条 》 债务人接到债【。权转让?通知:时债:。。务人:对让:与人享有债权并【且债:务,人,的债权先《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!者同时到期的债务】人可以向受让—。。人,主张抵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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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八十四条 —债务人将合同—。的义务全部或者部】分转:移给第三《人的应当经债权【人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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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八十五条 【 债务人转移义务】。。的新债?务,人,可以主张《原债务人对债权【人的抗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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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】六条 债务—。人转移义务》的新债务《人应:当承担与主》债务有?关,的从债务但该从【债务专属于原债务】人自身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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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!十七条 法—律、行政法规—规,定,转让权利或者转【移义务应当办理批】准、登记《等手续?的依照其规定
【
!第八十八条 当事!人一方经对方—同,意可以将自己在合】同中的权利和—义务一并转让—给第三人
】。
:。。 第八十九】条 权利和义务一!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!七十:九条、第八十一【条至:第八:十,三条、?第八十五《条至第?八十七条的规定
】
】 第九?十条 《当,。事人订?立合同后合并—的由:合并后的法人—或,者其他组织行使【合,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!当事人?订立合?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!和债务人另有—约定:的以外由分立的【法人或者其他—组织对合同的权利】和义务享有连带债】权承担连带债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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