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?第六章? 罚则 《 —  :   第二十九条】  违?反本条例规定有【下列行?为之一?的,港务监督可》视情节对有》关当事人(自—然,人)处以警》告,或者二百《元以下?罚,款;:。对船舶所《有人、经营人处【以警告或者》五千元以《。下,罚款 》。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未按规定的时间!向港务监督报—告事故或提交海上】交通事故报》告书或本条例第三】十二条要《求的:判决书、裁》决书、调《解书:的副:本的; —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二)未】按港务?监督要求驶》往指定地点或在未出!现危:及船舶安全的情【况,下,未经:港务监督同意擅自】驶离:指定地点的; 】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三)事】故报告或海上交【通事:故,报告:书的内容不符合规】定要求?或不真实影响—调查工作进行或给】有关部门造成损失】的; —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四—)违:反第九条规定影【响事故调查的;【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五)】拒绝接受调查或无】。理阻挠、干扰—。港务监督《进,行调:查的;? 《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六)【在受调查时故意隐】瞒事实或提》供虚假证明的— , ?  ?   前款第(五】)、:。(六)项行为构成犯!罪的由司法机关【依法追?究刑:事责任 》    【 第:三十条  对—。违反本条例规定玩】忽职守?、滥用职《权、营私舞弊、索贿!受贿的?港务监督人员由行政!监察机关或其—所在单位《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成犯:。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 !  《   第三十一【条  当事人对港务!。监督:依据本条例给予的处!罚不服的可》以依:法向人民法院提起】行政诉讼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