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第四章 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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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! 港务《监督应当根据对【海上交通事》故的调查作出海上】交通事故调查报告】书查明事故发生的】原因判明《当事人的责任—;构成重大》事故的通报》当地检察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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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六条【 海上交》通,。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包!括以:下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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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】(一)船舶、设施的!概况和主要数据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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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船舶、!设施所有人或—。经营:人的名?称和地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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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三?)事故发《生的:时间、地《点、过程、气象海】况、损害情》况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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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, (四)事故!发生的原因及—依据;?
— , — (五)当事人各】方的责任及》依据;
】
?。。 《 (六)其他有关!情,。况
! , 第十?七条 《对,海上交通事故—的发生负有责任的】人员港务监》督可以?。根据其责任的性质和!程度依法给》予,下列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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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对中国!籍船员、引航—员或设施上的工作】人员可以给予警【告、罚款或扣留、】吊销职务证》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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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《(二)对外国籍船】员,或设施上的》。工作:人员可以给予警告、!罚款或?将其过?失通报其所属国【家的主管机关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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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条 对海上交通事!故的发?生负有责任的人【员及船舶、设施【的所:。有人或经营人—需要:追究其?行,政责任?的,由港务监《督提交其主管—机关:或行政?监察机关处》理;构成犯》罪的由司法机—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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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十九条 《。 ,根据海上交通—事,故发生?。的原因港《务监督可责令有【关船舶、设施的所】有人、经营人限期】加强对所《。属船舶、设施的【。安全管理对》拒不加强安全管【理,或在期限《内达不到安全要求的!港务:监督有权责令其停航!、改航、停止作业】并可:。。采取:。其他必要的强制性】处置: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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