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三章 调查! 《。 ?  :。   ?第十条  在港区水!。域内发生的海—上交通事故由港区】地的港务《监督进行调查 ! :     在港区水!。域外发生的海上【交通事故由就—近港口的港务监【督或:船,舶到达?的中华?人民共和《国的第一个》港口:的港务监督进行调查!必要时由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港《务监督局指定—的港务?。监督:进行调查 】    》 港务监督认—。为必要时可以通【。知,有关机关和社会组】织参加事《故调查 】    《 第十一条》。 , 港务监督在—。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!时进:。行调查调查应客观、!全面不受事故当事】。人提供材料》。的限制根据》调查工作的需要【。港,务监督有《权 《 ?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,),询问有关人员—;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)要求!被调查人员》提供书面材料—和证明?;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三)要求!有关当事人提供航海!日志、轮机》。日志:、车钟记录、报务】日志、航向》记录、海《图、船?。舶资料?、航行设备仪器的】。性能以及其他—必要的原始》。。文书资料; !   《。    《 , (四)检查船舶】、设施及有关设备】。。的证书、人员证书】和核实事故发生前船!舶的:适航状态《、设施?的技术状《态; 《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(五》),检查船舶、设施及其!货物的损害情况和】人员伤亡情况—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六)!勘查事故现场搜集】有关物证 —    【 港:务监督在调查—中可以使用录—音、照相《、录相等设备并可采!取法律允许》的其他调查手—段   !  第十二》条,  被调查人必须】接,受调查如实陈—述事故的有关情节并!提供:真实的文书资料 !  》 ,  港务监督人员】在执行调查任务【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!出示证件《。 》     第十三条!  港务监督因调】。查,海上交通事故的【。需要可以《令当:事,。船舶驶抵指定地【点接受?调,查当事船舶》在不危?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!未经港务监督—同意不得《离开指定地点 】     】第十:四条  《港务监督的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材!料公安机关、—国家安全机关—、监察机《关、检察机关、审】。判机关和海事仲裁】委员会及法律规定】的其他机关和人员】因办案需要可—以,查阅、摘《录,或复制审《判机关确因》开庭:需要可以《借用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