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【。章
—
》第一节 一般—规定:
?
《
《 第二?百一十六条 【海,上保险?合同是指保险—人按照?约,定对被保险人遭受】保险事故造成保【险,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!责任负责赔偿—而,由被保险《人支付?保险:。费,的合同
《
】 前款所称保险【。事故是指保险人【与被保险人约定的】任何海上事》故包括与《海上航行有关的【发生于内河或者陆】上的事故
【
? 第》。二百:一十七条《 海上保》险合同的《。内容主要包括下列】各项
!。。 (】一)保险人》。。名称;
—
》 —(二)?被保险?人名称;
—。
】 (》三)保险标的;【
:
! : (四)保险价值】;,
— ?。 ? (五)保—险金额;
!
? (【六)保险责任和除】外责任;
!
, : : 《(七)保险期间;】
! 》(八)保险费
【
【 第二百一十八】条 下列各项可】。以作为保《险标的
《
【 《 :(一)船舶;—
【 : 《 (二)货物;【。
】 ? (三)船【舶营运收入包括运】费,、租金?、,旅客:票款;
】
【 (四《),货物预?期利润;
】
? — (五)船员工【资和其他报酬;【
,
《
!(六:)对第三人》的责任;
】
》 (—七):由于发生保险—事故可能受到损【。失的其他财产—和产生的《责任、?费,用
?。
,
,
《 保?险人可以将》对前款保险》。标的的?。保险进?行再保?险除合同另》有约定外原被保险】。人不得享有再保险的!利益
》
:
?。 第二百》一十九条 保【险标的的保险价值】由保:险人与被保》险,人约定
》
》 保险人与被】。保险人未约定保险价!值的保险价值依【照,下列规定《计算:
《
— : (一)船舶的】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!开始时船《舶的:价值:包括船壳、机器、】设,备的:价值以及船上—燃料、物料、索具】、给养、淡水—。的,价值:。和,保险费的总和;
】
:
? 】(二)货物的保险价!值,。是保险责任开始时货!物,在起:。运地的发票价—格或:。者非贸易商》品在起运地》的实际?价值:以及运费《和保险?费的总和;
—
?
》。。 ? (三)》运费的保险价值【是保险责任开始时承!运人应收运费总额】和保险费的总和;
!
【 —。(四)其他保—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是!保,险责任开始时保险】标的的?实际价值和保—险费的总和
】
《。 第二百二十条! 保险金额由【保险人与被》。保险人约定》保险:金,额不得超过保险【价值;超过保险价】值的超过部分无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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