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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
【
】。第一节 《一般规定
】
】第,二百一?。十六条 海上保】险,合同是指保险人按】照约:。定对被保险》。人遭受保险事—故,。造成保险《标的的损失和产【生的责任负责赔偿】而由被保险》。人,支付保险费的合同】
》
前款所】称保:险事故是指》保险人与《被保险?人约定的任何海上事!故包括与《海上航?行,有关的发《生于内河《或,者陆上的事故—
— 第》。二百一十《七条 ? 海上保险合同【的内容主要包括下列!各项
?
— 【(一)保险人名【称;
》
【 (二—)被保险人》名称;
! ? (三)保!险标的?。;
?
:。
《 《 (四)保险价】值;
】 【 (五)保险—金额;
《
— , (六)!保险责?任和除外责任;【
,
】 , (七)【保险期间《;
】 , , 》(八)保险费
】
第!二百一十八条— 下?列各项可以作为保】险标的
《
【 》 ,(,一):船舶;
《
》 》 (二)货物;!
》
】 (:三)船舶营运—收入:包,括运费、租》金、旅客票》款;
?
】 ?。 :(四:)货物预期利润;】
,
:
,
》 (—五)船员工》资,和其他报《酬;
】 : —(,。六)对第三人的责】。任;
?
— : , : (七)》由于发生保险—事故可能受》到损失的其他财产和!产生的?责任:、费用?
:
》 保险》人可以?将对前款保》险标:的的:保险进行再保险除合!。同另:有约定外原被保险人!不得享有再保险的】利益
《
?
? 第?二百一十《九条 保》。险标的的《保险价值由保—险人与?被保险人《约定
—
保险】人,与被保险人未约定保!险价值?的保险价《值依照下列规—定计:算
:
?
,
!(一)船舶的保险】价值是?保险责任开始时船】舶,的价值包括船壳、】机器、设备的价值】以及船上燃料、物】料、索具、给养、淡!。水的价值和保—险费的总《和;
—
! ,(二)?货,物的保?险价值?是保险责任开始时】货物在起运地的【发票价格或者非贸易!商,品在起运地的实际】价值以及运》费和保?险费的?总和;
! 》 (《。三)运费的保险【价值是保《险责任?开始时?承运人应《收运费总额和保险费!的总和;
》
《
: — (四)其他保【险标的?的保险?。价值是?保险责任开》。始,时,保险标的的》实际价值和保险费】的总和
! 第》二百二?。十条 保险金【额由保险人》与被:保险人约定保险【金额不得超》过保险价值;超过】保险价?值的超过部》分无效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