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】合同的订立、解【除和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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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?。百二十一条》。 被保险人提【出保险要求经保【。险人同意承保并就海!上保险合《同的条款达成—协议后?合,同成立保险人—应当及时向》被保险人签发保【险单或者其》他保险单证并在保】。险单或?者其他保险单证中】载明当事人双方【约定的合同内容【。
】。 第二百二十二条! 合同订立前【被,保险人应当将其【。知道的或者在通常】业务中应当知—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!据以确定《保险费率或》者确定是否同意【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!告知保险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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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保险人知道或者在通!常,业务中应《当知道的情》况保险人没有询【问的被保险人无需】告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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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二百二十《三条 由于被保】险人的故《意未将本法第二百】二,十二条第一》款规定的重要情况如!实告知保险人—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!同并不退还保险【。费合同解除前发生保!险,事故造成《损失的保险人不负】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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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不》。是由于?被保:险人的故意未将本】法第二百二》十二条?第一款规《。定,的重要情况如实【告知保险《人的保险人》有权解?除合同或者》。要求:相,应增:。加保险费保险人解】除合:同的对于合同解除】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!的,。损失保险人应当负赔!。偿责任;但是未【。告知或者错误告【知的重要情况对保险!事故:的发生有影》响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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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二百:二十四条 订立合!同时被保险》人已:经知道或《者应当知道保—险标的已经因发【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!失的保险人》不负赔?偿责任但是有权【收取保险费;保险】人已经知道或者应】当知道保险》。标的已经不可能因发!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!失的:被保:险人:有权收?。回已经支付的保险】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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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百二【。十五条 《 被保险人对同【一保:。险标的就《同,一保险事故》向几个保险人重复订!立,合同而使该保险【标的的保险金额【总和超?过保险标的的—。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!定外被保险》人可以向任何—保险:人,提出赔偿请求被保】险人获得的》赔偿金额总和不【。得超:过保险?标的的受损价—值,。各,保,险人按照其承保的保!险金额同保险金额】总和的比例承—担赔偿责任》任何一?个保:险人:支付:的赔:偿金额超过其—应当:承担的赔偿》责任的有权向未按】照其:应当:承担的赔偿责任支】付赔偿金额》的,保险人追《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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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二百二十六条】 保险责》任开始前被保险【人可以要求解除【。合同但是应当向【保险人支付手续费】。保险人应当》退还保险费
】。
【第二百二十七条 !除合同另有约定【外,保险责任开始后【被保险人和保险【人均不?得解除?合同
! 根据》合同约定在》保险责任开始后可以!解除合同的被保险】人要求解除合同保】。险人有权《。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!之日起至合同—解除之日止的—保险费剩余部分予】以退还;保险—人要求解除合—同应当将自合同【解除之日起至保险期!间届满之日》止的保险《费退:还被保险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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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百二十八条【 虽有本法—第二百二十七条规】定货物运《输和船?舶,的航次保《险保险责《任开始后被保—险,人不得要求解除合】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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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二百二十九》条 海上货物运输!保险合同可以由被保!险人背书或者以其他!方式:转让合同的权利【。、义务随之转移合】同转:让,时,尚未:支付保险费的被保险!人,和,合同:。受让人负连带支付】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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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百三十条 】因船舶?转让而转让船舶保险!合同的应《当取得保险人同【意未经?保险人同意船—舶保险合同》。从船舶转《。让时:起解除;船舶转让发!生在航次《之中的船《舶保险合同至—航次终了时》解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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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合同解除》后保险人应当将自合!同解除之《日起至保险期间【届满:。之,日止:的保:险费退?还,被保险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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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!十一条 被保险】人在一定《期间:分批装运或者接受货!物的可以与》保险:人订立预约保险合同!。预约保险合》同应当由保险人签】发预约保险单证【。加以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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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二百三十二条【 应被保》险人要求保险人【应当对依据预约【保险合同分批—装运的货物分别【签发保?险单证
! 保险人分】别签:发,的保险单证的—内,容与预约《保险:单证的内容不—一致的?。以分别?签,发的保险单证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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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:第二百三十三条【 被保险人知道经!。预约保险合同—保险的货物已—经装运?或者到达的情况时】应当立即通知保【险人通知《的内容包括装运【货物的船名、—航线、?货物价?值,和保险金《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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