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
【
》
第一节 船舶所有!权
《
!第,七条: :船舶所有权是—指船:。。舶所有?。人依法对其船舶享】。有占有、使用—、收益?和,处分的?权利
! 第八》条 国家所有的】船舶由国家授予【。具有法人《。资格的全《民,。所有:制企业?经营管理《的本法有关船舶【所有人的规定适用于!该法人
—
:
《 第九条 》 船舶所有权—的取得、《转让和消灭应当【。向船舶登记机—关,登记;未经登—记的不得《对抗第三人》
【 船舶所有权】的转:让应当签订书—面合同
】
《 第十条 》 ,船舶由两个以上【的,法人或?者个人共《。有的应当向船舶【登,记机关登记;—。未经登记的不得【对抗第三人》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