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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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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】 船舶所有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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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! 船舶所有权—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!对其船舶享有—占有、?使用:、收:。益和:。处分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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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条《 国家所有的【船舶由国家授予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】民所有制企业—经营管理的本法有】关船舶所有人—的规定?适用于该《法人
! 第九条 】船舶所有权的—取得、转让和—消灭应当《向,船舶登记机关登【记;未经登记的【不得对抗第三人【
— 《船舶所有《权的:转让应当签订—书面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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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第十条— :船舶:由两:个以上的《法人或者个人共【有的应当《向,船舶登记机》。关登:记;未经登记的不】得对抗第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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