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二章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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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船舶】所有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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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!。 船?舶所有权是》。指船舶?所,有人依法对其船【。舶,。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!益和处分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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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八条《 国家《所有的船舶由国家】。授予具有《法人资格的》全民所有《制企业经营》管理的本法有—关船舶所有》人,的规定?适用于该法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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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】 船舶所有权的】取,得,。、转:。让和消灭应当向船】舶登记机关登记;】未经登记的》不得对抗第三人【
! 船舶所有权的【转让应当签》订书面?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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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条 》 船舶由两个以上的!法人或者个》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!登记机关登记;未经!登记:的不得?对抗:第三: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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