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海!关监管区的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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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六条? 海关监》管区应当设》置符:合海关监管要—。求,的基础设施、检查查!验,设施以?及,相应的监《管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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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条 》。 海关依照中—华,。人,民共和国海》关,法的规定对海关监】管区:。内进出境运输工具、!货物、物《品,行使检查《、查验等权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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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八条 》进出境运输》工具、货物》。、物品应《当通过海关监—管区进境或者出境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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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九条 进出境】运输工?具或者境内承—运海关监管货物【的运输工具》应当在海关》。监管:区停靠、装卸并办理!海关手续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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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条 进出》境货物应当在—。海,关监管区的海—关监管?作,业场所集中办—理进出、装卸—。、储存、《集拼:、暂时存放》等海关监管》业务
!。 第十一条【 , 进出境《物品应当在海关监】管区的旅客通关【类场所?、邮件?类场:所办理海《关,手续海关总署—另有规定的》除外
! : 第:十二条 在海关监!管区内从《事与进出境运输工具!。、货物、物品等有】关的经营《活动应当接受海关监!管
】 : 第十三条 【因救灾、临时—减,载、装运鲜活产【品以及其他特殊情况!需要经?过未: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!进境或者出境—的应当经国务院或者!国务院授《权的机关批准并办】。理海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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