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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章? 进出境货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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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三条 进口!货物自进境起到【办结海?关手续?止出口货物自—向海关申《报起到出境止过【境,、转运和《通运货物《自进境起《到出境?止应当接受海—关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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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》四条 进口货物的!收货人、出口货【物的发货人应当【向海关如实申报交】验进出口许可证件】和,有关单证国家限制】进出口的货物—没有:进出口?。许可证件的不予【放行具体处理—办法由国务》院规定
! ? 进口货《物的:收货:人应当自运输工【。具申报进《境之日起十四日内】出口货物的发货【人除海关特准的【。外应:当在货物运抵海关】监管:区后、装货的二十】四,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!
! 进口货《物的:收货人超过前—款规定期限向—海,关,申报的由海关征【收滞报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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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二十:五条 《。办理进出口》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!应当采用《纸,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!报关单的《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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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《六条 海》关接受申报后报关】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!。改或者撤销但符【合海关规定情形的】。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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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二十七】条 : 进:口货:物的收货人经—海关:同,意可以在申》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!取货样需《要依:法检疫的货》物应当?在检疫合格后提【取货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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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二十八条 !进出口货物应—当接受?海关查?验海关查验货物时进!口货物的收货人【、出口货物的发【货人应当到场—。并负责?搬移货物开拆和重】封货物的包装海【关认:为必要时可以径【。行开验?、,复验或?者提取货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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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海关在—特殊情?况,下对进出口货—。物予:以免验?具体办法由海—关总署?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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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—十九:条 除《海关特准的》外进出口货物在【收发货人《缴清:税款或者提》供担保后由》海关签印放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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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条 进口—货,物,的收货人《自运输工具》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!三个月未向》。海关申报的其—进口:货物由海关提取【依法:变卖:处,理所得价款在扣【除运输、装卸、储存!等费用和《税款后尚《。有余款的自货物【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!内经:收,。货人申?请予以发《还;其中属》于国家对进口有【限,制,性规定应当提—交许可证《件而不能《提供的不予》发还逾期《无人申请《或者不予发还的上】缴国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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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属误】卸或者溢卸的—进境货物经海关【审定:由原运输工具负责人!或者货物《的收发货人》自,该运:输工具卸货之—日起三个月内办【理退:。运,或者进口手续;必要!时经海关批》准可以延期三个月】逾期未?。。办,。手续的由《海关按前款规定处】理
! 前两《款所列货物》不宜:长期保存的海关可】以根据实际情况【提前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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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收货人或者货—物所有人《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!由海关提取依法【变卖处?理;所得价款—在扣除运输》、,装,卸、储存等费用后上!缴国库
! 第三十一】。条 按《照法律、行》政法规、国务院或】者海关总署规定【暂,时进口或《者暂时出口的货【物应当在六个月【内复运出境或者【复,运进境;需要延长复!运出:境或者复运》进境期限的应当根】据海:关总:署的规定办》理延期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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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三十二条《 经营保》税货物的储》存、加工、》。。装配、展《示、运输、》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!商店应当符合海关】监管要求《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!册,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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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保税货物的转让!、转移以及进出保税!场所应当向》海关办理有关手续】接受:海关监管和查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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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。三十三条《 企业从事加工】贸易应当按照海【关总:署的规定向海关备】案加工贸易》。制成品单《位耗料量由海—关按照有关》规定核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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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加工贸—易,。制成:品应当在规定的【期限内复出口其中使!用的进口料件—属于国家规定准予保!税,的,应当向海关办理【核销手续;》属于先?征收税款的依—法向海?关办理退税手—续
! 加工贸易—保税进口料件—或者制?成品内销的》海关对保税》的,进口料件依法—征税;?。属于:国家对进《口有限制《性规定的《还应当向海关提【交,进口许可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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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三十《四条 经国务院】。批,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!境内设立的》。保税:区等海关特殊—。监管区域由海—关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实施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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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五【条 进口货—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!物的:进境地海关办—理海关手续出口【货,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!物的出?境地海关办理海关】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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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—收发:货人申请海》关同意进口货物【的收货?人可以在设有—海关的指运地、出】口货物的发货—人可以?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!办理海关手续上述】货物的转关运输应当!符合海关监》管要求;必要时【海关可以派员押【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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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经电缆、管道—或者其他特殊方【式输送进《出境:的货物经营单位应】当定期向指定的【海关申报和办理【海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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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三十六条 过境、!转,运和通运货》物运输工《具负:责人应?当向:进境地?海关如实申》报并应当在》规定:期限内?运输出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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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!认为必要时可—以查验过境、转【运和通运货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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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《七条 海》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!许可:不得开拆、提取、】交付、发《运、调换、改装【、,抵押:、质押?、留置?、转让、更换标记】、移作他用或者进行!其他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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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海关加施的封志任】何人不得擅自—开启:或者损毁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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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【民,法院判决《、裁定或《。者有关行政执法【部,门决:定处理海关监管货物!的应当责令》当事人办结海—关,手续
】。 : 第?三,十八条 经营【海关监?。管货物仓储业—。务,的企业应当经海关注!册并按照海关规定办!理收存、交付—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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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在海关监管》区外存放海关监管货!物应:当经海?关同意?并接受海《。关监管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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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违反前》两款:规定或者在保—管海关监管货—物期:间造成海关监管货物!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!可抗力?外对海关《监管货物负有保【管义务的人应当承担!相应的纳税义务和】法律责?任
【 第三—十九条 进出境集!装箱的监管》办法、打捞》进出境?。货物和沉船》的监管办法、边【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!物的监?管办:法以及本法未具体】列明的其《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!办法由海关总署或】者由:海关总署会同—国务院有关》部门:另行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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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条 《国家对?进出境货物、物【品有禁止性或者【限制性规定的海【关依:。据法:律、行?政法规、国》务院的规定或者国务!院有关部门依—据法律、《行政法?规的授权作》出的规定实施监管】具体监管办法由海】。关总署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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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四十一?条 ?进出口货《物的原产地》按照国家有关原产地!规则的规《定确: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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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二—条 进出》口货物的商品归【类按照国《家有:关商品归类的规定】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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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海关可以—要求进出口货物【。的收发货人提供【确定商品归类所需】的有关资料;必【要时海关可》以组织化《验、检验并将海【关认定的化验、【检验结果作为商【品归:类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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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》三,条 海关可以根据!对外:贸易:经营者提出的书【面申请对拟作进【口或者出口的货物】预先:作出商品归类等行政!裁定
! : ,进口或者出口—相同货物应当适用相!同的:。商品:归类行政裁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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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海》关对所?作出的商品》归类等行政》裁定应当予以公布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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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四十四条 — 海关依《照法律、行政—法,规,的规定?对与:进出境货物》有关的?知识产权实施—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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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需要向海《。关申报知识产权状】况的进出口货—物收发货人》及其代理人应当按】照国家规定》向海关如《实申报有关知识【产权状况并》提交合法使》用有关知《识产:。权的证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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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五条? :自进出口货物放【行之日?起三年内或者在保税!货物、?减免税进口》货物的海关监—管期限内及其后的三!年内海关《可以对与进》。出口货物《直接有关的企业、】。。单位:。的会:计帐簿、会计凭【证、报关单证以及其!他有:关资料和有关—进出口货《物实施稽查具体办法!由国务院规》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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