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进?出境运输工具
】
《
,
第十【。四条 进出境运输!工具:到达或者《驶离:设立海关的地点【时运:输工具负责人应【当向海关如实申【报交验单证》并接受海关监管和】。检查
》
— 停留?在设立海关》的地点的进出境运】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!不得擅自驶离
】
?
? 进出境》运输工?具从一个《设立海关的》地点驶往另一个设】立海关的地点的【应当符合《海关监管要求办理海!关手续未办结海关】手续的不得改—。驶境外
》
,。
【第,十,五条 进境运输工!具在进境以后—向海关申报以—前出境运输》工具在办结海关手续!以后出境以前应当按!照交通主管机关【规定的路《。线行:进,;,交通主管《机关没有规定的由海!关指定
》
【 第十六《条 进《出境船舶、火—车、航空器到达【和驶离时间、停留】地点、停《留期间更换地点以及!装卸货物、物品【时间运输工具负责】人或者有关交通运输!部门应当事先通知】海关
】 第》十七条 《 运输工具》装卸进出境货—物、物品《或者上下进出境【旅客应当接受海关监!管
:
— 货物、物品】装卸完毕运输—工具负?责人应当向海关【递,交反映实际装卸【情况的交接》单据和?记录
】 ? 上下进出境运【输工具的《人员携带物品的【应当向海关如实【申报并接受海—。关检查?
:
《 第十—八条 海关检查进!出境运输工具时【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!。到场并根据海关的】要求开启舱室、房】间、车门;有—走私嫌疑的并应【当开拆可能》藏匿走私货物—、物品的部位搬【移货物、物料
!
:
, 海关—根据工作需要可【以派:。员随运输工具执【行职务运输工—具负责人《应当提?供方便
! 第十—九,条 ?进境的境外运输【工具和出境的境【内运输工具未向海】关办理手续》。并缴纳关《税不得转《让或者移作他—用
【 , 第二十—条 ?进出境船舶和航空】器兼:营,境内客、货运输应】当符合海关监管要】求
:
》 进出境【运,输工具改营境—。内运输需向海关办】理手续
】
? 第二《十一条 沿海运】输,船舶、渔船》和从事海上作业的】特种船?舶未经海关同意不】得载运或者》。换取、买卖、转让进!出境货物、物品
】
!第二十二条 — 进:出境船舶《和航空器由于—不可抗?力的原因被》迫,在未设立海关的地点!停泊:、降落或者》抛掷、起卸》货物、物品运—输工具负责》人应当立即报告【。附近海关《
,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