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一章 总!则 》     】第一:条  ?为了维护国家的主】。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!督管理促进对外经】济贸易和《。科技文化《交往: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!建设特制定本—法 —   ?  第二《条  中华人民共和!。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!关境(以下简—称进出境)监督管】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!和其他有关法律、】行政法规监管—进出境的运》输工具、货物、行】李物品、《邮递物?品,。和其他?物品(?。以下简称进出境【运输工?具、货物、物—品)征收关税和其他!税、费查《缉,走私并编制海—关统计和《办理其他海》关业务 《 《     第—三条  国务院【设立海关《总署统一管》理全国海关 【 《    国家在对】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!监,管业:务集中的地点设【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!系不受行《政区划的限制 【 ? ,     》海关依法《独立:。行,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!责   !  第四条  国】家在海?关总署设立专—门侦查走《私犯罪的公》安机构配备专职缉】私警:察负:责对:其管辖的《走私犯?罪案件的侦查、拘留!、执行逮捕、预【审 ?     海!关侦查走私》犯罪公安机构履【行侦:查、拘?留、:执行逮捕、预审【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!民共和?国刑:事,诉,。。讼法的规定办理 ! ?   ?  海?关侦查走私犯罪【公安机构根据国【家有关规定可—以设:。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!构办理?其,管辖的走私犯罪案】。件应当依法》向有管辖《。权的人民检察院【移送起诉 》   【  地方各级—公安机关应当配合】海关侦查走》私犯罪公安机构依】法履行职责 【   —  :第五条  国家实行!联合缉私、统一处理!、综合治《理的缉?私体制?海关负责组织、【协调:、管:理查缉走私工作有关!规,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! :     各!有关行政执法部【门查获的走私案【件应当给予》行政处罚的移送【海关依法处理;涉嫌!犯罪:的应当移《送海关侦查走—私犯罪公《安机构、地方公安】机关:依据案?件管辖分工》和法:定程序办《。理  】   第六》条  海关可—。以行使下列》权力: —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一)—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!查验进?出境货物、物—品;对违反本法【或者其他有》关法律?。、行政法规》的可以扣留 —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)查阅!进出境?人员的证件;查【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!有关法律、》行政:法规的嫌疑》人调查其《违,法行:为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查阅、复》制与进出境运输【工具:、,货物、物品》有关的?合,同、发?票,、帐册、《单据、记录、文件】、,业务函电、录音录像!制品和其他资料;】对其中与违反本【法或者其他有关法】律、行政法规的进出!境运输工《具,、货物、物品有牵】连的可以扣留 ! :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四【。)在海关监管—区,和海关附近沿海【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!走私:嫌,疑的运输《工具和有藏匿—走,私货物、物品嫌疑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】疑人的身体》;对有走《私嫌疑的运输工具】、货物、物品和【走私犯?罪嫌:疑人经直属海关关】长或者其《授权的隶《属海关关长》批准可以扣留;对走!私犯罪嫌疑人—扣留时间《不超过二十四小【时在特殊情》况下可以延长—。。至四十八小时 】 : :    在》。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!近沿:海沿边?规定地区《以外海关在调查走】私案件?时对有走《私嫌疑的《运输工具和除公民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!私货物、物品嫌疑的!场所经?直属海关《关长或者其授—权的隶?属海关关《长批准可以进行【检查有关《。当事:人应当到《场;当事人未—到场的在《有见:证人:在场的情况下可【以径行检《查;对?其中有证据》证明:有走私嫌疑的—运输工具、》。货物、物《品可以扣留 】   》  海关附近沿海沿!边规定地区的范【。围,。由,。海关总署和国务【院公安部门》会同有?。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!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(五)在调查走】私案:件时:经直属海关》关长:或者其授权的隶属】。海关:关,长批准可以查询案】。件涉嫌单位和涉嫌】人员在金融机—构、邮?政企业?的存:。款、汇款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六》)进出境运输工具或!者个人违《抗海关监管逃逸的】海,关可以?连续追至海关—监管区和海关附【近沿海沿边规定【地区以外将其带回】处理 —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七)海关为履行职责!。可以配备武器海关】工作:人员佩带和使用【武器的规则由海关】总署会同国务—院公安部门制定【报国务院批准 】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八):。法律、?行政法?规规定?由,海,。关行:使的其他权力 】。 :   《  第七《条,  :各地方、各》。部门应?当支持?海关依法行》使职权不《得非法?干预海关的执法活】动 》    》 ,第八条 《 ,进,出,境运输工具、—货物、?物品必须通》过设立海关的—地,。点进:境或者?出境在特殊》情况下需要经过【未设立海关》的地: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!的必须经国务院或】者国务院授权的机】关批准并《依照本法规定办理】海关手续 —   —。  第九条 — 进出口货》物除:另有规?定的外可以由进出】口货物收发货人【自行办理《报关纳税手续也【可以由进出口货物】。收发货人委托—海关准予注册登记】的,报关企业办理—报关纳税《手续  !   进出境物品】的所有人可以自【。行办:理报关?纳税手续也可以【委托他人办理报【关纳税手续 —     !第,十条  《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!货物收发货人的【。委托:以委托人的名义办】理报关手续》。的应当向海》关,。提,交由委托人签署【的授权?委托书遵守》本法对委《托人的各《项规定 《。   【 , 报:关企业接《受进出口货物收发】货人的委托》。以自己的名义—办理报关《手续的应当承担【与收发货人相同的】法律责任 【   》  委托《人委托报关企业【办理报?关手续的《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!所委托报关事项【的真实情况;报关】企业接受委托人的】委托办?。。理报关?手续的应当对委托】人所提供情况的【。真实性进行合—理审查 —     第】十一:条 : 进出口货》物,收发货人、报关企业!办,理报关手续》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!登记未依法》经,海关:注,册登:记不得从事报—关业务? 》     报—。。。关企业和《报关人员不得非【法代理他人报—关或:者超出?。其业:。。务范围进行报关【。活动  !   第十二条【  海关依法执行职!务有关单位》和个人应《。当如:实回答询问并予【以,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!。不得:阻挠 —    》 ,海关执行职务受到】暴力抗?。拒时执?。行有关任务的公安机!关和人民武》装警察部队应—当予以?协助 》    — 第十?三条  海关建立】对违反本法规定逃】避海关监管行为的举!报制度 《     !任何单位和个人【均,有权:对违反本《法规:定,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!进行举报 》 《   ?  海关对举报或者!。协助查获《违反本法《。案件的有功单—位和:个人:应当给予精神的或】。者物质的奖励—  【 ,  海关《。应当为举报人—。保密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