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 】总则: : 》     第一条 ! ,为了:。维护国家的主权和】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!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!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!。社会主义现》代化建设特制定本】法,  【。   ?第二:条,  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海关是国家】的进出关境(以下】简称进出境)—监督管理机》关海关依照本—法和其他有关法律、!行政法规监管进出】境的:运输工具、货物【、行李物品、邮递物!品和其他物品—(以下?简称进出境运输工】。具、货物、物品)】征收关税和其他【税、费查缉走私并编!制海关?统,计和:办理其?他海关?业务: :   — , 第三条  国务院!设,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!。全国海关 】     国【家在对外开》放,的口岸和《海关监?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!立海关?海关的隶属》关系:不,受行政区划的—限制:    ! 海关?依法独立行使职【权向海关总署负【责  】  :。。 第四条  国家在!海,关总署设立专门侦】查走私?犯罪的公安》机构配备专》职缉私?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!走私犯罪《。案件的侦查、—拘留、?执行逮捕、预—审,   】  海关侦查走【私犯罪公安机—构履行侦查》、拘留、《执行逮捕、预审职】责应当按照》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刑事诉讼法的规定】办,理 —。  :   海关侦查走私!犯罪公安机构根据国!家有关规《定,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各!分支机构办理其管】辖的走私犯罪案件应!当依法向有管辖权】的人民检察院—移送起诉 —     】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!当配合海关侦查走】私犯罪公安》机构依法《履,行职:责 《 ?    第》五条  国家实行】联合缉私《、统一处理、综合治!理,的缉:私体制海关负责组】织、:协调、管理》查,缉走私?工作有关规定由【国务院另行制定【 《 :    《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!。查获的走私案件应】当给予行政处罚【的移送海《关依法处理;—涉嫌:犯罪:。的应当移送海关【侦查走私犯罪—公安机构、》地方:。公安机关依据—案件管辖分》工和法定程序—办理 ? 》    《第六条 《。 海:关可以行使下列权】。力: 》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)?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!查,验进出境《货物、物品;—对,违反本法或》者,其他有关《法律、行政法规【的可以扣留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—查阅:进出境人员的证件】;查问?违反本法或者—其他:。有关法律、》行政法规的》嫌疑人调查其违【。法行为?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三)】查阅、复制与进出境!运输工具、货物、】物品有关的合同【、发票、帐册、单据!、记录、文件—、业务函电、录音录!像制:品和其他资》料;对其中与违反本!法,或者其他有关—法,律、行政法规的进出!。境运输工《具、货物、》物,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! 《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四)【在,海关: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!海沿:边规定地区检查有】走私嫌疑的》运输工具和有藏匿】走私:货物、物品》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!嫌疑人的身体;【对有走私嫌》疑的运输工具、货】物,、物品和走私—犯罪嫌?疑人经直《。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!权的隶属海》。关关长?批准可以扣留;【对走私犯罪嫌—疑人扣留《时间: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!。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!至四十八小》时,   】  :。在海关监管区和【海关附近沿海—沿边规定地区以外】海关在调查走私【案件时对有走私【嫌疑的运《输工具和《除公民?住处以?外的:有藏匿走私货物、物!品嫌疑的场所—经,直属海关关长或者】其授权的隶属海【关关:长批准可以进行【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!到场;当事》。人未到场的在—有见证人在场的情】况下可以《径行:检查;对其中有证】据证明有走私—嫌疑的运输》工具、货物、物品】可以:。扣留 】    海关附近沿!海沿:边规定地区的范围】由海关总《。署和国务《院公安部门会同【有关:省级人民政》府,确定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五)在调》查走私案件时经【直属海关关长或者】其,。授权:的隶属海关关长【批准可以查询案【件,涉嫌单?位和:涉嫌人?员在金融机构、邮政!企,业的存款、汇—款   ! ,     (六)】进出境运输工—。具或者?个人违抗《。海关监?管逃:逸的海关《可以连续追至海【关监管区和海关【。附近沿海沿边—。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!回处理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七)海关为履行职!责可以配《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!佩带和使《用武器的规》则由海关总》署会同国务》院公:安部门制定报—国务院批准 —。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八)法】律、行政法规规定】由海关行使的其他】。权力 【     》第七条  各地【方、各部门应—当,支持海关依法行【使职权不得》非法干预海关的执】法活动 》 《。    第八条【  进出境》运输:工具、?货物、?物,品,必,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!点进境或者出境【在特:。殊情况下需》。要经过未设立海【关的地点《临时进?境或者出境的必【。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!院授权的机关批准】并依:照本法规定办—理海关?手续 ? , ,     第】九条  进出—口货物除《另有规定的》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!。收发货人自》行办理报关》。纳税手?续也可以由进出【口,货物收?发货人委托海—关准予注册登—记的报关企业办理】报关纳?税手续 《 》  :  进出境物—品的所?有人可?以,自,行办理报关》纳税手续也》可,以委托他人》办理报关纳税手续】    ! 第十条  报关企!业接: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!人的委?托以委托人》的名义办理》报,关手: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!。由委托人签》署的授权委托—。书遵守本法对—委托人的各》项规定 — ? ,   ?报关:企业接受进出口货】物收发货人的委托】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!关手续的应》当承担与收》发货人?相同:的法律责《任 《   》  委?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!理报:关手续?的应当向报关企【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!项的真实《情况;?报,关企业?接,受,委托人的委》托,。办理报关手续—的应:当对委托人》所提供情况》的真实性进行合理】审查:。 , 》。。  :  第十《一条  进出口【货,物收:发货人、报关企【业办理报关手续【必须依法《经海关注册登—记未依法经》海关注册《登记不得从事—报关业务 】     —报关: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!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!。者,超出其业务范围【进行报?关活动 【   《  第十二条  海!。关依法执行职务【有关单位和个人应】当如实回答询—问并予?以配合?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阻挠 — ?    海关—执行职务受到暴【。力抗拒时执》行有关任务的公安机!关,和人民武《装警察?。部队应当《予以协助《 ,  —   第十三—条  海关建立对违!反本法规定》逃避:。。海关监管《行为的?举报制度 【  《   任何单位和个!人均有权对违反【本,法规定逃《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进!行,举,报 ?   —  海关对举报或】者协助?查获:违反本法案件的有功!单位:和个人?应当给予精神的或者!物质的奖励 !     海【关应当?为举:报人保?密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