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节 赔偿程序
】。
— 第》九条 赔偿义【务机关有本法—。第,三条:、第四条规定情形之!一的应当《给予赔?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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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赔偿请求人要!求,赔偿应当先向—赔偿义务机关提【出也可以在申请【行,政复议或者提起【行,政诉讼时一并提出】
》
第十条 !。 赔偿请求人可【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!关中的任何》一个赔偿义》务机关要《求赔偿该赔偿义【务机关应当先—予赔偿
! 第》十一条 《 赔偿?请求人根据》受到的不同损害可】以同时提出数项【赔偿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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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 第《十二条 《 要:求赔偿应当递—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!载明下列事项:【
《。
,
: (一!)受害人的姓—名、:。性别、年龄、—工作单位和住—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!。的名称、住所—和法定代表人—或者主要负》责人的姓名、职【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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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【)具体的要》求、事实根据和理】由,;
】 (三!)申请的年》、月:。、日
—
,
《 赔偿请求人书写】。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!以委托他人代书;】也,可以口头《申请由赔偿》义务机关《。记入笔录
】
,
: 赔偿请求人不!是受:害人本人的应当说】明与受害人》的关系并提供相应】证明
《
— 赔偿请求人【当面递交申请书【的赔偿义务机—关应当当场出具加】盖本行政《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!收讫:日,期的:书面凭证申请—材料不齐全的—赔偿义务机关—应当当场或》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!知,赔偿请求人需要【补正的全部内容
】。
【 第十《三,条, :赔偿义务机》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!日起两个《月内作出是否—赔,偿的决定赔》。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!决定应?当充分听取赔—。偿请求?人的意见并可以【与赔:偿请:求人就赔偿》方式、赔偿项目和】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!四章:的规定?进行协商
【
? : 赔偿义》务机:关决定赔偿的应当】制作赔偿《。决定书并自》。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!内送达赔《偿请求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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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赔偿义务机关!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!自作出?。决定之日起十—日,内书面通知赔偿【请求:。人并说明不》予赔偿的理》由
《
》 第十四》条 赔《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!限内未作出》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!请求人可以自期【限届满之《日,起三个月内向—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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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赔偿请求人对!赔偿的方《式、项?目、数额有异—议的或者赔偿—义务机关作出不【予,赔,偿决定?的赔偿请求人—可以自赔偿》义务机关作出赔偿】或者不予赔偿—决,。。定之:。日起三个月内向【人民法?院提起诉讼
!
》。 ,第十五条《 人民法》院审理行政赔偿案】。件赔偿请求人和赔】偿义:务,。机关对自己提出【的主张应《当提:供证据?
! 赔偿义《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!或者限制人身自【由的:强制措?施期:间被限制人身自由】的人死?亡或者丧失行为【能力的?赔偿义务机》关的行为《与,被限制人《身自由的人的死【亡或者丧失行—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!关,系赔偿义《务机关?应,当,。提供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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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。 第十六《条 赔偿》。义,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!当责令有故意—或,者重大过失的工【作,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!织,或者个人承担—部分或?者,全部赔偿费用
【
【 :对有:故意或者重大—过失的责任人员【有关机关应当依法】给予处?分;构成《犯罪的应当依法【追究刑?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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