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节 赔偿请求【人和赔?偿义务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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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六条 《受害的公《民、法人和其—他组织有权》。要求赔?。偿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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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。 , ,受害的公民死亡【其继承人《和其他?。有扶养关系的—。亲属有权要求赔【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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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害!的法人或者其他【组织终止的其权利】承受人有权要求【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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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七条 —行政机关《及其工作人》员行:使行政职权侵犯【公民、法人和其【他组织?的合法权益造成【。损害的该行》政机关为赔偿义务】。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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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两个以上》行政机?关共同?。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!公民、法人》和其他组织的合法】权益造成《损害的共《同行使行政职权【的行:政机关?为,共同赔偿义》务机: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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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法律、法规】授权的组《织在行使授予的【行政权力时》侵犯公民、法人和】其他组?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!。害的被授权》。的,组,织为赔偿义务机【关
! 受行政机—关委托的组织—或者:个人在行使》受委托?的行政权力时—侵犯公?民、法人和其他【组织的合法权益造】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!。机关为赔偿》义务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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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赔偿义务机关】被,撤销的?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!政机关为赔偿—。义务机关;》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!的行政机《。。关的撤销该赔偿义】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!赔偿义务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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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条 经!复议:机关复议的最—初造成侵《权行为?的行政机关为—。赔偿义务机关但复】议机关的复议决【。定加重损害》的复议机关对加重】的部分履行》赔偿: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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