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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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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一节? 向:。外国移?管被判刑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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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十五条! 外国可以向中华!人民共和《国,请求移管外》国籍被判刑人中华人!民共和国可以向【外国请求移管外【国籍被?判,刑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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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十六条 向外国移!管被判刑人应—当符合?下,列条件
】。
《。 《 (一)《。被判刑人是该国国民!;
】 (】二)对被判》刑人判处刑罚所针对!的行为根据该—国法律?也构成犯罪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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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, (三)对》被判刑人判》处刑罚的判决已经发!生法律效《力;
?
— , —(四)被判》刑人书面同意移【管或者因被》判刑人年龄》、身体?。。、精:神等:状况确有《。必要经其代理人书】面同意移管》;
! 》 (五?)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和该国《均同意移管
【。。
《 : , 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可》以拒绝移管
【
— (一】)被判刑人》。被判处?死刑:缓期执行或者无【期徒刑但请》求移:管时已?经减:为有:期徒刑的除外;
!
—。 ? (二)在请】求移管时被判—刑人剩余《刑期不足一年—;
—。
— (三)被【判刑人在中华人民共!和国境内存在尚未了!。结的诉讼;》。
》
? (四)!其他不宜移管的情】形
:
《
? 第五十七条【 请?求向外国移管—被判刑人的》请求书及所附材【料应当?根据:。需要载明《下列:事项
】 《 (一)请求!机,关的名?称;
》
,
! ,(二)被请》求,移管的被判刑人的】姓,名、性别《、国:籍,、身份信《息和其他资料;【
! ? (?三)被判刑人的【服,刑场所;
【
— 》。(四)请求移管的依!据和理由;
】
:
【 (五)被—判刑人?或者其代理人同【。意移管的书》面声明;
》
! , (六)其【他事项
】
第五十】八,条 主管机关应当!对被:判刑人的移管意愿进!行核:实,外国请?求派员对被》判刑人的移管意愿进!行核实的主》。管,机关可以作出安排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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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五十九条 外】国向中华人》民,。共和国提出移管被】判刑人的请求的【或者主管机》关认为需《要向外国《提出移管《被判刑人的请—求的主管机》关应当会同》相关主管部》门,作出是否《同意外国请》求或者向外》国提:出请求的决》定作出同意外国【移管:请求的决定后对外】联系机关应当—书面:通知请?求国:和被判刑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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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十条 移管!被判:刑人由?主管机关指》定刑罚?执行:机关执行移交—被判刑人的时间、】地点:、,方式等执行事—项由主管《机关与外国协商【确定
【
第六【十一条 被判刑人!移管后对《。原生效判决提出申】诉的应当向中—华人民?共和国有管》辖,权的人民法院提【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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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人民法院变更—或者撤销原》生效判决的应当【及时通知外》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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