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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? 第八章 】 第一】节 向外国移—管被判?。刑人 【     第五!十五:条  ?外国可以向》。中华:人民共和国请—求移管外国籍被判】刑人中华人民共和】国,可以向外《国请求移管》外国籍被《判刑人 【     第五】。。十六条?  向外国移管【被判刑人应当符合】下列条件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一):被判:刑,人是该?国国民?; ?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二)】对被判刑人》判处:刑罚所针对的行为】。根据该国法律也【。构成犯罪; ! 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(三—)对被判刑人判处刑!罚的判决已经—发生法律效力;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四)被判】刑人书面同意—移管:或者因被判》刑人年龄、身体、】精神等状况确有【必要:经其代理人书—面,同,。意移管; — ,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五)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和?该国均同意》。移管 ?    】 有:下列情形之》一的可以拒绝—。。移,管  】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(一)被—判刑:人被判处死刑—缓期:执行或?者无期徒刑》。但请求移管时已【经减为有《。期徒刑的除》外;  !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,二)在请求移管时被!判刑人剩余》刑期不足一年—; ? ?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三)被判刑》人,在中华人民共—。和国境内存》在尚未了《结的诉讼; 】 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, (四)其他不宜移!管的情形《   】。  第五十七条 】。 请求?向外国移管被判刑】人的请求书》。。及所附材料应当【根据需要载明下列】事,项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请求机关的名!称,; 》 :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:)被请求移》。。管的被判刑人—的姓名、《性别、国《籍、身?份信息和其他—资料;? ,   【 ,  :  :。。 (三)被》判刑人?的服刑场所》; 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四)请求移管的【依据:和理由; 》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五)被判刑人或【者,其,代,。理人:同意:。移管的书面声明【; ?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,(六)其《他事项 —    —。 第五十八条  主!管机关应当对—被判刑人《的移管意愿进行核实!。。外国请求派员对被判!刑人的移管》意,愿进行核实的主管】机关可以作出安排】 :    【 ,第五十?九条  外》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!提出移管被判刑人】的请:。求的或者主管—。机关认为需要向外国!提出移管被判刑人的!。请求:的,主管机关应》当,会同相关主管—部门作出是否同意外!。国,请求:或者向外国》提出请求《的决定作出》同意外国移》管请求的决定—。后,对外联系机》关应当书面通知请求!国和被判《刑人 ?   【  第六十条  移!管被:判刑人由《主管机关指定刑罚】执行:机关执行移》交被判?刑人的时间、—地点、方《式等执行事项由主管!机关与外国协商【确定 《     】第六十一条  被】判刑人移管后对原】生效判决《提出申?诉的应当向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!辖权的人民法院提】出, 》     》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!销原生效判决的应当!及时通知《外国: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