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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《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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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节 向外国【请求调查取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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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二十五条 办案机!关,。需要外国就下列事项!协助调查《取证的?,应当制《作刑事?司,法协助请求书并【附相关材料,—经所属主《。。管机:关审:。核同意后由对—外联系机关及时向】外国提出请求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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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—(一)查找、辨认】有关人?。员;:
! (二)】查询:、核:实,涉,案财物?、金融账户信息【;
】 —。 (:三):获取并提供》有关人员《的证言或《者陈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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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!。获取并提供有关文件!、记录、电子数据和!物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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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五)获取!并提供鉴定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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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? : (六)《勘验或?者检查场《所、物品《、人:身、尸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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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(七)?搜查人身《、物品、住》所和其他有关—场所;
《
】 , (》八)其他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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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请求外国协助调!查取:证时,办案机关可以!。同时请求在执行请求!时派员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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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六条 ! 向外国请求调【查取证的,》请求书及《。所附材料应当根据】。。需,要载明下列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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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(一)被调查—人的姓?名、性别、住—址、身份信息、【联系方式和》有,助于:确认被调《查人的其《他资料;
【
— 《 (二)需要向被调!查人提问《的问:题;
《
》 (三!)需要查找、—辨认人员的姓—名、性别、住—址、身份信息、联】系方式、外表和行为!特征以及有》助于查找、辨认【的其他资《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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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需要查—询、核实《的涉:案财:物的权属、》地点、特性、外【形和数?量等具体信息需【要查询?。、核实的金融账【户,相关信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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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(五)需《。要获取的有关—文件、记录、电子数!据和物品《的持有人、地点、】特性:、外形和《数量等具体信息【;
】 (】六)需要《。。鉴,定的对?象的具?体信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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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七)需要勘验】或者:检,查的场所《、,物品等的《具体:信息;
》
! (《八)需要搜查的【对,象的:具体:信息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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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九)!有助于执行请求的】其他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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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七条 》 被请?求国:。要求归还其提—供的证据材料或【者物品?的,办?。案机:关应当尽快通过对】外联系机关归—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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