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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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一:节 向外国请求【调查取证
】
— 第二十五—条 办案机—关需要外国就下【列事项协《。助调查取《证的,应当制—作刑事司法协助【请求书并附相关【材料,经所》属主管机关审核同意!后由对外联》系机:关及时向外国—提,。。。出请求
【
《 ? (一》)查找、辨认有关人!员;
】 : —(二)?查询、核《实涉案财物》、金融账《户信息;
】
?。 》 (三)获取并提!供有关人员》的证言或《者陈述;
》
【。 》 (四)获取并提】供有:关文:件、记录、电子数据!和,物品;
《
,
《 : , : (五)获取并!提供鉴定《意见;?。
— (!六):勘验或者《检,查,场所:、物品?、人身、尸体;【
— 《 (七)【搜查人身、物—品、住所和其—他有关场所》;
》
: 【 (八)其他事项】
《
? 请求外国【协助调查取证时,】。办,案,。机关:可以:同时请求在》执行请?求时派员到场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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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六条 向外】国请求调查》取证:的,:请求书及所附材料应!当根据需《要载明下列事—项:
】 》 ?(一)被调查—人的姓名、性别【、住址、身》份信息、联系方【式和有助于确认【被调查人的其—他资料;
!
: — (二)需要向被调!查人提问的问—题;
!。 , ? (三)需要查!找,。、,辨,认人:员的姓名、性别、】住址、身份》信息、联系方—式、外表和行为【特征以及有助于查找!、辨:。认的其他资料;
】
?
】 (四《),需要查询《、核实?的涉案财《物的权属、地—点、:特性、外形》和数量等具体—信息需要查询—、,核实的金融账户相关!信息:;
:
! 《(,五)需要获取的有关!文件、记录、电子数!据和物?品的持有人、—地点、特性、外【形和数量《等,具体信息;
】
,
!。 (六)需要鉴【定的对?象的具体信息;
!
?
:。 : (七)】需要勘验或者—检查的场所、物【品等的具体信息;】
?
! (八《)需要搜查》的对象的具》。体信息;
】
: ? (九)】有助于执《行,。请求的其他材料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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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七条 【 被请?求国要求归》还其:提供的证据材料【或者:物品的,办案机【关应:当尽快通过对—外联系机关归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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