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【 向中华人民共【和国请求送》达文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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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》二十二条 外【国,可以请求中华人民共!和国协助送》达传票、通知书、起!。诉书:、判决书和其—他司法?文,书,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协助送达司法文!。。书,不?代表对外国司法文书!法律效力的》承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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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请求协助送达】出庭传票的,应当按!照有关条《约规定的期限提【出没有条约或—者条约没有规定的】应当至迟《在开庭前《三个月?提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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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】于要求中华人—民共和?国公民接受讯问或者!。作为被?。告人:。出庭的传票,—中华人?。民共和国《不负有协助送—达的: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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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二十三条 】 外国?向中华人民共和国】。。。请求送达文书的【,请求书应当载【明受送达人的姓【名或:者名称、送达的地址!以,及需要告知》受送达人的相关【权利: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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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二:。。十四条 负—责执行?协助送达文书的【人民法院《或者其他办案机关】,应:当及时将执行结【果通过所《属主管机关告知对】外联系机关》由对外联系机关告知!请求国除无》法送达的《情形外应当附—有受送达人签收的送!达回执或者其他【证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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