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六章 法律责—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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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六十一条 有关】机关、单位无—正,当,理由拒不采》纳监:。察建议的由其上级机!关、主管部门责令】。改正:对该机?。。关,、单位给予通报批评!对负:有责任的《领导人员和直接责】任人员依《法给予处理
】
》。 :第六十二条》 有关机关、单位!、,组织或者《人员: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,由其上?级机关主管部门任】免机关、《单,位或:者,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!法给:予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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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 (一)拒不】执行政务处》分决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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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拒不配—。。合或者?阻碍调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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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三》)对检举人、证人或!者调查人员进—行打击报复的—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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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四)诬告陷害】公职人员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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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五)其他违反!本法规定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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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六:十,三条 《。监察机?关及其工作》人员有下列情—形之一?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!人,员和直接责任人【员依法给予》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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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一)违反!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的!;
】 (二!)窃取、泄露—调查:工作信?息或者泄露检—举,事项、检举受理情】况以及检举人—信息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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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】对,被,调查人或《。者涉案人员逼供、】诱供或者侮辱、【打骂、虐待、体罚】或者变相体罚的;】
! : (四)收【受被调查人或者涉案!人员的财物》以及其他利益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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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《 (五)违反【规定处置涉案财物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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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六)违反规!定采:取调查措施》的;
】 《 : , (七)利用—职权或者职务—上的:影响干预调》查工作、以案谋私】。的;:
》
【 (八)违反规定!发生:办,案安全事故或者发生!安全事故后》隐,瞒不报、报告失【实、处置不当的【;
【 : (【九)违反回避等【程序规定《造成不良《影响的;
【
! (十)》不依法受《理和处理《公职人员复审、【复核的?;
! 《 (十一》)其他滥用职权【、玩忽职守》。、徇私舞弊的行【为
! 第六十四条 】 违反?本,法规定构成》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刑事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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