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, 第五《章 复审、》复核:  !   ?第五十五《条  公职人员【对,监察机关《作出的涉及本人的】政务处分《决定不服《的可:以依法?向作出决《定的监察机关—申请复审;》公,职人员对复审决定仍!不服的可以向上【一级监察机关申请】复核 】    监察—机关发?。现本机关或》者下级监察机关作出!的政务处分》决定确有错》误的应当《及时予以纠正或者责!令下:级监察机关及时【予以纠?。正  】  :。 第五十六条—  复审、复核【期间不停止原政【务处分决定的执行】 :  》   ?。公职人员不》因提出?复审、复核而被加】重政务?处分: ?     第五!十七条?  有?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复审、复核机关】应当撤销原政务处分!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!者责令原作出决定】的监察机关》重新:作出决定 》。     !  :  (一)政—务处分所依据的违法!事实不?清或者证据不—足的;? 》     》 ,。   (二)违反法!定程序影响》案,件公正处理的; !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》)超越职权或—者滥:用职:权作出政务》处分:决定的?    ! 第五?十八条  有下列情!形之一?的,复审、复核机关应】当变:更原政务《处分决?定或:者责令原作》。出决定?的监察机关予—。以变:。更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一)适用法律】、法:规确有错《误,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对违法行为】的情节认定确有错】误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三)政务处分不】当的 ?。 ?     第五十!九条  复审、复核!机关认为政务处【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!适用法?律正确的应当—予以维持 !     》第六十条  —公职人?员的政务处》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!整该公职人员—的职务?、职级、衔》级、级别《、岗:位和职员等》级或者薪酬待遇【等的应?当,按照规定予》以调:整,政务处分《决定: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!公职人?员的级别、薪酬待】。遇按照?原,。。职务、职级、衔【。级、岗位和》。职员:等,级安排相应的职务】、职级、衔级—、岗位和职员等【级并在原政务处【分决:定公布范围内为其恢!复,名誉没收、》追缴财?物错:。误的:应当依法予以—返还、赔偿 — : ?    公职—人员因有本》法第五十《七,条、第五十八条【规定的情形被—撤销政务处分或【者减轻政务》处分的应当对其薪酬!待遇受?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