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违法行》为,。及其:适用:的政务处分
】。
】 第二十八》条 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予以记过或!。者记大过;情节较】重的予以降级或【。者撤职;情节严重】的予以开《除
—
!(,一)散布有》损宪法权威》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!。国家声誉的》言论:的;
《
,
《 ? (二)【参,加旨在反对宪法、】中国共产党》领,导和国家的集会、游!行、示威等活动【的;
】 【 (三)拒不执行或!者变相不执行中国】共产党和《国家的路线方针【政策、重大决策【部,署的;
! ? : (四》)参加非法组织、】非法活动的;
!。
】 (五)挑【。。拨,、破坏民族关系或者!参加民族分裂活【。动的;?
】 ? :。 (六)利用宗教】活,动破:坏民族团结和—社,会,稳定的;
—
! (七)在对外!交往中?损,害国家荣誉和利【益的:
! 有前款第》二项、第四项、第五!项和:第六项行为之—一的对策划》者、组织《者和骨干分子—予以:开,除
《
,
公【开发表反对宪法【确,立的国家指导思【想反对中国共—产党领导反对社会主!。义制度反对》改革开放的文—章、:演说、宣言、声【。明等的予以开—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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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二,十九条 不按照规!定请示?、报告重大事项情节!较重:的予以警告、记过】或者记大过;情节严!重,。的,予以:降级或者撤职
】
【 违反?个人有关事项—。报告规定隐瞒不报】情节较重《的予以?警告、?记过或者记》大,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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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, 篡改、》伪造本人档案—资料的予以记过或】者记大过;情节严重!的予以降级》或者:撤职
【
, 《第三:十条 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》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!记大过;情节严重】的予以降级或者撤】职
! —(一)违《反民主集中制原【则,个人或者少数人决】定重大?事项或者拒不—执行、擅自改变【集体:作,。出的重大《决定的;
【
! (二)》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!执行、拖延执行【。上级依?法作出?的决定?、,命令的
》
第!。三十一条 》 违反规定出境或者!办理因?私出:境证:件的予以记》过或者记大》过;情节严》重的予以降》级或者撤职》
】 违反规定取【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!境外永?久居:留资格、长期居留许!。可的予以撤职—或者开除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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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二》条 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予以警告】、记过或者记大【过;情节较重的予】以降级或者》撤职;情《节严重的予以—开除
《
】 (一)【在,选拔:任用、录《用、聘?用、考核《、晋升、评选等干部!人事工作中》违反有关规》定的;
! : 《 (二)弄—虚作:假骗取职务、职级】、衔级、级别—。、岗位?和职:员等级、职》称,、待遇、资格、【学历、学位、荣【誉,、奖励?或者其他利益—的;
《
《 — (三)对依法行!。使批评、申诉、控】。。告、检举等权利的行!为进行压制或者打】击,报复的;
】
— (》四)诬告陷害—意图使他人受到名】誉损害或者责任【追究等?不,。。良影响的;》
! : (《五,)以暴力《、威胁、贿赂、欺骗!等手段破坏选举【的
! 第?。。三十三条 有【。下列行为之》一的予以警告、记】过或者记大》过;情节较重的予以!降级或者《撤职;?情节严重的予—以开:。除
《
:
【 (一)贪—污贿赂的;
】
? (!二)利用《。职权或?者职务上的》影响为本人或者他】人谋取私利》的;
《
《 】(三)纵《容,、默: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!人职权或《者,职务上的影响谋取】私利的
! 拒》不,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!系,人违规任《职、兼职或者从【事经营活动且不【服从职?务调:整的予以撤职
!
【第三:十四条 《 收受可能影响【公,正行使公《。权力的礼品、礼金、!。有价证券等财—物,的予:。以警告、《。。。记过:或者记?大过;?情节较重的》予以降?级或者?撤职;情节严重【的,予以开除
【
? 向公职人】。员及:其特定关系》人,赠送可能影》响公正行使公—权力的礼品、礼【金、:有价证券《等财物或者接—。受、提供可能影响】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!请、旅游、》健,身,、娱乐等活动安【排情:。节较重的予》。以警告?、记过或者记大【过;情节严》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!职
! 第?三十五?条 有下列行为】之一情节较重—的予以警告、—记过或者《。记,大过;情节严重的予!以降级或者撤职【
,
! (一—)违反规《定设定、发放—薪酬或者津贴、补】贴、奖金的》;
?
,
》 ?。 : (:。二)违反规定在公】务接待、公务—交通、会议活动、】办公用房以及其【他工作生活保—障等方面超》。标准:、超范围的;—
:
?
? (三】。)违反规定公—款消费的
【
【第三十六条 — 违反?。规定从事或者参【与营利性活动—或者违反规定—兼任职务、领取报】酬,的予以警告、记【过或者?记大过?;情节较《重的予以降》级或:者,撤职;情节严—重的予以开》除
【 第三十【七条: 利用《宗族:或者:。黑恶势力等欺压【群众或者纵容、包庇!黑,恶势力?活动的予以》撤职;情节严重【的予以?开除
》
【第三十八条》 有下《列行为之一情节较】重的:予以:警,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!;情节严重的予以降!级或者撤职》
】 , (一【)违反规定向管【。理服务对象收取、摊!派,财物的;
【
:
: (】二)在管理》服务活?动中故?意,刁难、吃拿卡要的;!。
— 》 (三》)在管理服务—。。活动中态度恶劣【粗暴造成不良—。后果或者影响的;】
?
《 ? (》四)不按照规定公】开工:作信息侵犯管理服】务对象?。知情权?。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!响,的,;
】 》 , (五)其他侵【犯管:理服:。务对象利益的—行为:造成:不良后果或》者影响的《
《
有前款!第一项、第二项和】第,五项行为情节特别严!。。重,的予以开除
】
? 第三十九】条 有下列—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!果或:者影响的《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!记,大过;情节较—。重的予以降级或【者撤职?;情节?严重的予以开除【
》
】。 (一)《滥用职权危害国家】利益、社会公共【利益或者侵害—公,民,。、法人、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】的;
! 》 (二)不履行或!者不正确《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!误工作的;
!
! (三?)工作中有》形式主义、官—僚主义行《为的;
【。
【 , (四)》工作中有弄》虚作:假误导、欺骗行【。。为,的;
?
:
】 (五)—泄,露国家秘《密,、,工作秘密或者泄【露因履行职》责掌握的商》业秘密、《个人隐私的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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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: , 第四十条【 有?。下列:行为之一的予以警】告、记过《或者:记大过?。;情节较重》的,予以降级或者—撤职;情节严重的予!以开: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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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】违背:社会公序良俗—在公共场所》有不:当行为造成不良【影响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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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】(二)参与或者支】持迷:信活动造成不—良影:响的;
【
? ?。 (三)参与!赌博的;
【。
】 (《四)拒不承担赡【养、抚养、扶—养义务?的,;
】。 》 (五)实施家】庭暴力?虐待:、遗弃家庭成—员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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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(六)其他严重违】。反家庭美德、社【会公德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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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吸食、注射》毒品组织赌博组织、!支持、参与卖淫【、嫖娼、色情淫乱】活动的予以撤职或】者开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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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一】条 : 公职人员》有其他违法行—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!损害国家和人民利】益的可以根据情节】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!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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