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八章 奖励
】。。
— 第四—十八条 》对工作表现突—出有显著成绩—和,贡,献或者有其他—突出事迹的公—务员或者公务员【集,体给予奖励奖—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!质奖励相结合、【。以精神?奖励为主的原则【
— , 公务员—集体的奖励适用【于按:。照编制序《列设置的机》构或者为完成专【项任务组《。成,的工作?集体:
》
第—四十九条 公务】员或者公《务员集体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给予奖励】。:
【 (!。一)忠于职守—积极工作成绩显著】的;
【
【 (二)遵—守纪: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!办事公道模范作用】突,出的;
【
【 (三)—在工作中《有发明?创造或?者提出合理》。化,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!益或者社会效—益,的;
《
?
》 (》四)为增进民族团结!、,维护:社,会稳定做出》突出贡献的;
【
】 : (五》。)爱护公《共财产?节约国家资财有【突出成绩的;
】
《 《 ,。 (六》)防止或《者消除事故有功使】国家:和人民群众》。利益:免受或者减少损【失的;
! 】(七:)在抢险、救灾等】特定:环境中奋不》顾身:做,出贡献的;
【
,
— (—八)同违法违—。纪行为作斗争有功】绩的;?
】 : (九)在对!外交:往中:为国:家争得荣《誉和:利益的;
!
《 (十【。)有其他突出—功绩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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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五十条 奖励分!为:嘉奖、记三【等功、记二等功【。。、记一等功、授【予荣誉称号
】
对】受,奖励的公务员—。或者公?务员集体予以表【彰并给予《一次性奖《金或者其《他待遇
》
》 第《五十:一,。条 给予》公务员或者公—务员集体《。奖励按照规定的权】限和程序决定或【者审批
【
,
《 ,第五十二条》 公务《员或者公务员集【体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撤销?奖励:
】
? , 《 ,(,一)弄虚作》假,。骗取奖励《的;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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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: (?。二)申报奖励时隐瞒!严,重,错误或者严》重违反规定程序的;!
】。 , (三)有!法律:、法规规定应当撤销!奖励的其他情形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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