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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九章 惩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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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。五十三条《 ,。。 公务?员必须遵守纪律【。不得有下列行为【:,
【。 (一!。)散布有损国—家声誉的言论组织】或者:参加:旨在反对国家的【集会、?游,行、示?威等活动;
】
》 , (—二)组织或者参【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!参加罢?工;
《
,
,
! (三)玩忽—职守贻误工作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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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】。 (四)拒》绝执:。行上级依法作出的】决,定和命令;
【
—。 ? (五)压制批!评打击报复;
【
— , : (六)【弄虚作假误》导、欺骗领导—和公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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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—七)贪污、行贿、】受贿利用职务之【便为: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!利;
》。
? 《 ? (八)违反财经】纪律浪费国家资财】;,
】 : (九—),滥用职权侵害公【民、法人或者—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!;
】。 (十!)泄露国家秘密或者!工作秘密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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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】(十一?)在对外交往中损害!国家荣誉和利益【;
?
《 — :(十:二)参与或者支【持色情、吸毒、赌博!。、迷:。信等活动《;,
— 》 , (十三)—违反职业道德、社】会公德;
】
》 (—十四)从事或者【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!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!织中兼任职》务;
》
! (十五)旷工】或者因公外出、请】假期满无正当—。理由:逾期不归;
!
》 (—十六)违《反纪律?的其他行《为
》。
第五十!四条: 公务员执行【公务时认《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!令有错误《的可以向上级提出】改正:或者撤?销该决?定或者命令的意【见;上级不改—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!者要求立即执行的】公务: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!者命令?执行的后《果,由上级负责公务【员不承?担责任;但是公务】。员执行明《显,违法的决定或者命】令的应当依》法承担相应的—责任
!。 第五十五【条, :公务员因违法违纪】应当承担纪律—责任的依《。照本法给予》。处,分;违纪行为—情节轻微经批—评教育后《改正的可以》免予处分
】
《 :第,五十:六条 处分分【为,:警告、记过、记】大过、?降级、撤职、开除】
—。 , : 第:。五十七条 对公】务员:的处分?应当事?实清楚、证》据确凿、定性—准确、?处,理,恰当、程序合法、】手续完备
】
公务】员违纪的《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!决,定对公务员违纪【的情况进《行调查并将》调查认定的》事实及拟给予处【分的依据告》知公务员《本人公?务员: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!
! 处分决定机关【认为对公《务,员应当给予》处分:的应当在规定的期】限内按?。照管:理权限?和规:定,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!处分:决,定,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!公务员本《人
】 : 第五十《八条 ? 公务员在受—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!务和级别其》中受记过、记—大过、降级、—撤职处分的》不得晋升工》资档次
《
】。 受处?分的期间为:—警告六个月;记过】十二个月;记大过】十八个月;降级、撤!职二十四个》月
》。
》 受撤职《处分的按照规—定降低级别
【
《 ? 第五十九》条 ?公务员受开除—以外的?处分在受处》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!且没有再《发生违纪行为—的处分期《满后由?处分决定机关解除】处,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!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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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除【处分后晋《升工资档次、级别】和职务不再》受原:处分的影响但是【解除降?级、撤职《处分:的不:视为恢?复原级别、原职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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