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职!务升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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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三条 公务员】晋升职?务应当具备拟任【职务所?要求的思《想政治?素质、工作能力、】文化:程度和任职经—历等方面的》条件和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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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公务》员晋升职务》应,当逐:级晋升特别优秀的】。或者工作特》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!定破格或者越—。一级:晋升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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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十四条 公务!员晋升领《导职:务按照下《列程序?办理:
!。。 : (一)!民主推荐确定—考察对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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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二)组【织考:察研究提出任职建】议方案并根据—需要在一定范—围内进行酝酿;【
! (三【)按照?管理权限讨论决定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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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?四)按照规定履行任!职,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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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公务—员晋升非领》导职务参《照前款?规定的程序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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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—。十五条 机—关内设?机构厅局级》正职以下领》导职务出《现空缺?时可以在本机—关或者本系统内【通过竞争上岗的【方式产生任职人选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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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!导职务或者副调研】员以:上,及其他相《。。当,职务层次的非—。。领导职务出现—空,缺,可以面向社会公开】选拔产生任职人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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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确定初》任法官、《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!选可以面向社会【从通过?国家统一《法律职业资格考【试取: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!员中公开选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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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:十六条? 公务员晋升领导!职务的应当按照有】关规定实行任职【前公示制度和任【职试:用,期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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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四十七条 》 公务?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!定为不称《职的:按照规定程》序降低一个职—务层:次任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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