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!投,资人及事务管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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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, , 第十?六条 法律—、行政法规禁止从】。事,营,。利性活?动的人不得》作为投资人申请设】立个人独资》企业
】 ? 第十七《条 : 个人?独资企业《。投资人对本企业【的财产依法享有【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!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!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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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八条 个人独资企!业投资?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!记时:明确以?其,家,庭共有财产》。作,为个:人,出资的应当依—法以家?庭共有财产对企【业债务承担无限责】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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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九条 个】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!。以自行管理企业【事务也可以》委托或者聘用—其他具有民》。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!。企业的?事务管?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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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人委!。。托或者聘用他人【管理:个人独资企业事【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!被聘用?的人签订书面合【。同明确委托的具体】内容:和,。授予的权利范围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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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托!人或者被《。。聘用的人员应当【履行诚信、勤勉【义,务按照与投资人【签订:的合同负责个人【独资企?业的:。事务: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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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人!对受托人或者被聘】用,的人员职权》的限: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!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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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条 投资!人委托或《者聘:。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!业事务?的人员不得》有下列行《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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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【)利用职《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!收,受贿赂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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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利用职务或者!。。工作上的便》利,侵占企业财产—;
【 , ? ? (三)挪用企业】的,资金归个人使用或】者借贷?给他:。人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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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【)擅:自将企业《资金以个人名—义或:。者以他人《名义:开立帐户储存;
】
【 (【五)擅?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!保,;
?。
— ? ?(六)?未经投资人》同意:从事与本企业相【。竞,争的业务;》。
! 《 ,(七)未经投资人】。同意同本企业订立】合同或者进行交【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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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(八)?未经投资人同意擅】自将企业商》标或者其他知识【产权转让《给他人使用;
!
《 》 (九)泄露本企!业的商业秘密;
!。
》 : (—十)法律、行—政法规禁止的其【他行:为
! 第二《十一条 《 个人独《资企业应《当依法设置会—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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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二条 个人【独资企业招用职工】的应当依法与职【工签订劳动》合同:保障职工的》劳动安全按时—、足额发放》职工: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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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三条 》 ,个人:独资企?业应当按照》国家:规定参加社会—。保险为?职工:缴纳社会《保,险费:
— 第二十【四,条 :。 个人独资企业可】以,依法申请贷》款、:取得土地使用—权并:享有法律、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】他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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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《十五条 任何单位!和个人不得违反【法律、?行,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!方式强制个人—独资企业提供财力】、物:。力、人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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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违法!强制:提供财力、》物力:、人力的行为—个人独资《企业有权拒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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