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章
【
第一节! 临时?。反倾销措施
】
】 第二?十八条 《。 ,初裁决定确定倾【销,成立并由此对国【。内产业造成损害的】可,以采取下列临时【反倾销?措施
》
! (一)》征收:。临时反倾销税—;
》。
: ? ? (二)要—求提供现金》保证金、保函—或者其?。他形式的担保
】
【 临时反《倾销:。税税额或者提供的】现金保证金、保函或!者其他形《式担保的《。金额应当不超过初裁!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!
! 第二十九》条 征收》临时反倾销税由【外经贸?部提出建议》国务院关税》税则委员会根—据外经贸部的建议】作出决定由》外经贸部予以公告要!求提供现金保—证金、保函》或者其他形式的【担保由外经贸—。。部作出?决定并予以》公,告海关自公告规定】实施之日起执行【
:。
— 第三十》条 : 临时反倾销—。措,施实施的期限自【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!公告规定实施—之日起不超》过,4个月;在特殊【情形下可以延长【至9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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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反!。倾销立案调查—决,定公:告之日起60天内】不得采取临时反【倾销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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