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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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临—时反倾销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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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八条 】 初:裁决:定确定?倾销成立《并由此对国》内产:业造:成损害的《可,以采: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!施
】 (】一):征收临?时反:倾销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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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(二)要求》提供现?金保证金、保函或者!其他:。形式的担《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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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临时反》倾销税税额或者【提供的现金》。保证:金、保函《或,。。者其他形式》担保的金额应当不超!过初裁?决定:确定的倾《销,幅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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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,十九条 征收【临时:反倾销税由外经贸部!提出建议国务院【关税税则《委,。员会根据外》经贸:部的建议《作出决?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!告要求?。提供现金保证金、保!函或者其他形式的】担保由外经贸部【作出决定并予—以公告海关自—公告:规定实施之日起【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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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三十?条 临时反倾【销措施实施的期限】自临:时,。反倾:销,措施决定公告—规定实施之日起不】超过4个月;—在特:殊情形下《可以延长至9个【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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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反【倾销:立案调查决定公【告之日起60天【。内,不得采取临时反倾销!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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