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? ,反补贴调查
!
第!十三条 国内【产业或者代表—国内产业的自然人、!法人或者有关组织(!以下统称申请人【)可以依《照,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!部提:出,反补贴调查的书【面申请
! ? 第十四条 —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!列内容
—
! (一)申请人】。的名:称、:地址及有关》情况;
】
: — (:二):对,申请调查的进口产】品的完整说明—包,括产品名称》、所涉及的出—口,国(地区)或者【原产国(地区)、】已知的出口》。经营者?或者生产者等;
】
,
! (三)对国】内同:类产品生产的—数量和价值的说【明;
《
:
—。 (》四)申请《调,查进口产品的数【量和价格对国—内,产业的影响;
】
【 ? (五)》申请: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!他,内容
—
第!十五:条 : 申:请书应当附具下列证!。据,
】 》 (:一,)申请?调查的进口产品【存在补贴;
—
》 】(二)对国内产【。业的损害;》
【。 — (三?)补贴与损害之间存!在因果关《系
》。
】第十六条 商【务部应当自收到申】请人提交的申—请,书及有关证据之日】起,60:天内对?申请是否由》国内:产业:或者代表国》内产业提出、申请书!内容及所附具的【证据等进行审查并决!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!案调查在特殊—情形下?可以适?当,延,长审查期限》
】 , 在决定《立案调?查前应当就》有关补?贴事项向产品可能】被调查?的国家(地区)【政府发出《。进行:磋,商的邀请 —
— 第十七条 ! 在表示支》持申请或者反—对申请的《国,内产:业中支持《者的产量占支持【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!的50%以上的【应当认?定申请是由国内【产业或者《代表:国,内,产业提出可以启动】反补贴调查;但【是表:。示支持申《请的国内生产—者的产量《不足国内同类—产品总产量的25%!的不得启动》反补:贴调查
》
】第十八条 》 在特殊情形—下商务部没有—收到:反补贴?调查的书面申—请但有充分证据【认为存在补贴和【损害以及二者之【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!决定:立案调?查
《
》 第十九》条, 立案调》查的决定《。由商务部予以—公告:并,通知申请人》、已知的出口经营】者、进口经营—者,以及其?他,。有利害关《系的组织、个—。人(以下统称利害关!系方)和出口国(】地区)?政,府
【 立》案,调查的决定一—经公告?商务部应《。当将申请书文本提】。供给已知的出—口经营者和出口国(!地,区)政府
】
《 ?。 ,第二十条 商务部!可以采用问卷—、抽样、《听,证会、现场核查【等方式向利害—关,系方了?解情况进行调—查
【 ? 商:务,部应当为《有关利害关》系方:、利害关《系国(地《。区)政?府提供陈《述意:见和论据的机会【。
【 商务部认为】必要时可以派出工作!人,员赴:有关:国家(地区)—。进行调查;但—是有关国家(地区)!。提出:异议的除外
!。。
第!二十一条 商务部!进行:调查时利害关—系方、利害关系【国(地区)政府【应当如实反映—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!害关:系方、利《害关系国(地区)】政府不?如实反映情况、提供!有关资?料的或者没有在【合理时间内提—供必要信息的—或者以其他方式严】重妨碍?调查的?商务部可以根据可】获得的事实作—出裁定
! , 第《二,十二:条 利害关—系,方、利?害关系?国(:地区)政《府认为其《提,供的资?料,泄露后将产》。生严:重,不利影响的可以向商!务部申请对该—资料按保密资料【处理
?
】 商务部认为—保密申请有正当【理由的应当对利害】关系:方、利?害关系?国(地区)》政府提供的资—料,按保:。密,资料:处理同时要》求利害关系》方、利害关系国(地!区)政府提供一【份非保密的该资料】。概要
—
按保密!资料处理的》资料:未经提供《资料的利害》关,系方、利害关系国】。(地:区)政府同意不得泄!。露,
】 第》二十三条《 商务部》应当允许申请人【、利害关系方和利害!。。关系国(地区—)政府查阅本案有】关资料?;但是属于按保密】资料:。处理:的除外
《
【 , 第:二十四条 在【反补贴调查期—间应当给予产品【被调查的国家(地区!),政府继续《进行磋?商的合理机会磋【商不:妨碍商务《部根据本条》例的规?定,进行:调查并采取反补贴】措施:
【 ,。 :第二十五条 【商务部根据调查结】。果就补贴、损害和二!。者之:间的因?果,关系是否《成立作出初裁决定】并予以?公告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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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二十六条 》 ,初裁决定确》定补贴?。、损害?以及:二者之间的因果关】系成立的商》务,部应当对《补,贴及补贴金额—、损害及《损害程度继续进【行调查并《根据调?查结果作出终裁【决定予以公告
】
《 在作出终裁!决定前应当由—商务部将终裁决【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!通知所有已知的利害!。关系:方、利?害关系?国,(地:区):政府 《
! 第二?十,七条: 反补贴调查【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!公告之日起12个】月内结束;》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!但延长期不》得超过6个月
【
》。 第二十【八条 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反—补贴调?。查应当终止》并由:商务:部予:以公告
】
? —(一)申《。请,人撤销申请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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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二)没!有,足够证据证明存【在补贴、损害—或,者二者之间有—因果:关系的;
》
【。 (三)!补贴金额为微量补贴!。。的;
?
】 : (四》)补贴进口产—。。品实际或者潜—。在,的进口量或者—损害属于《可忽略不计的;
】
— ? (五)通过!与有关国家(地【区)政府磋》商达成协议》不,需要继续进行反补】贴调查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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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。 , 《 (六)商务部】认为:不适:宜继续?进行反补贴调查的】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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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来自一个或者部【分国家(地》区):的被调查《产品有?前款:第,(二)、(》三)、(四)、(五!)项所列情形—之一的针对所涉【产品的反补》贴调:查应当终止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