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补!。贴与损害《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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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三条 】补贴是指出口—国(地区)政府或】者其:任何公共机构提【供的并为接受—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!助以及任何》形式的收《入或者价格支—持
【 出口国【(地区)政》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!构以下统称出口【。。国(地区)政—。府
《
本】条第:一款所称财》政资助?包括
【
【 (一)》出口国(地》区)政?府以拨款、贷款、】资本注入等形式【直接提供资金或者】以贷:款担保等形式潜在】地直接转让》资,金或者债务》。;
! 《 (二《)出口国(地区【)政:府放弃?或者不收缴应—。收收入?;
! : 《(三)出《口国(地《区):政府提供除一—般基:础设施以外的—货,物、服务《或者由出《口国(地区)政府购!买,货物;?
,
》 】(四)出口国(地】区)政府《通过向筹资机—构付款或《者委托、指》令私营机《。构履行上述职能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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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, 第四条【 依照本条例【进行调?查、采取反》补贴措?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!向性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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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—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补贴》具有专向性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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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由出!口国(?。地区)政府》明确确定的某—些企业、《产业获得的补贴【;
》
【 (二》)由出口国(—地区)法律、法规明!确规定?的某些企业、—产业获得的补—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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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 (三)指定!特定区域内的企【业、产业获得—的补贴;
》
—。 :。 》(四:)以出口实绩为条】。件获得的《补贴包括《本条例?所附出口《补贴清单列举的【各项补?贴;
! 》 (?五)以使用本—国(地区)产品替代!进口:产品为条件获—得的补贴
!
在—确定补贴专向性时还!应,当考虑受补贴—企业的数量和企业受!补贴的数额、比例、!时间以及《给与补?贴,的方式?等因素
】
《 第五条 【。 对补?贴的调查和》确定由商务部负责
!
《
第—六条 进口—产,品,的补贴金额应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】照下列方式计算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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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—以,无偿:拨款形式提供补【贴的补贴《金额以企业实际接】受的金额计算;【
《
: (!二)以贷款形式提】供补:贴的补贴金额以接受!贷款的企业在—。正常商?业贷款条件下应支付!的利息与该》项贷款?的利息差额》计算;
】
, 】(三)以贷款担【保形式提《供补贴的补》。贴金额以在没有【担保情况《下企业?应支:付的利息与有担【保情况下企业—实,际支付的利息之【差,计算;
】
》 ? (四)以》注入资本形式提供补!贴的补贴金额—。以企业实际》。接,受的资本金额—。。计算;
】
— ?(五)以提》供货物或者服务【形式提供补贴的补】贴金额以《该项货?物或者服《务的:正常市场价格与企业!实际支付的价格之】差计算;
!
!(六)以购买货物形!式提供补贴的补【。贴金额以政府—实际支付价格与该】项货物正常市场价格!之差计算;
】
》 ? , (七)以放弃】或者不收缴应—收收:。入形:式提供补贴的补【贴金额?以依法应缴金额与】企业实际缴纳金额之!差计算
—
— 对前款所列—形式以外的其他补贴!按照:公平、合理的方式确!定补:贴金:额
】
? 第?七条 《损害是指补贴—。对已经建立的—国,内产业造成实质损】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!威胁或者对》建立国内产业造成】实,质,阻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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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【损,害的调查和确—定由商务《部,负责;其中涉及【农产品的反补贴国内!。产业损害调查由商】务部:会同农?业部:进行
】
第八】条 在确定补【贴对国内产》业造成的损害—。时,。应当审查下列事【项,
》
》 (一)补贴!可能对?贸易造成的影响【;
【 (!二)补贴进口产品】的数量包《括补贴?进口产?品的绝对数量或【者相对于国》内同类产品生产【或者消费的数—量是否大量增加或】者补贴进口产—品大量增加》的可能?性;
?
】 (三【)补贴?进口产品的价格包括!。补,贴进口产品的价格】削减或?者对国内《同,类,产品:的价格?产生大幅度》抑制、压低》。等影响;
》
【 (四)!补贴:进,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!相关经济因素和【。指标的影响;
】。
:
! (五)补贴进口】产品出口国(地区】)、原产《国(地区)》的生产能力、出【口能力?被调:查产品的库存情【况;:
! ? (六)造—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!他因素
》
《 ? ,对,实质损害《威胁的确定应当依据!事实:不得仅依据指—控、推?测或者极小的可能】性
—
, : 在确定补贴对】。国内产?。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!依据肯定性证据不】得将造成损害的非补!贴因素归因》于补贴
—
— 第九条— 补贴《。进口:产品来自两个以上】国家(地区)并且】同时满足下》列条件的《可以就?补贴进?口产品对国》内产业造成》的影响进《行累积评估
】
【 (一—)来自?每一国家(地区【)的:补贴进口产》品的补贴金》额不属于微量补贴并!且其进口量不—属,于可忽略《不计的;
【
! (二)根据补贴!进口产?品之间的竞争条件】以及补贴进口产品与!。国内同类产品之【间的竞争条件—进行累积评》估是适当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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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微量补?贴是指补贴金额【不足产品价值1【%的补贴《;但:是来自发展中国家】(地区)的补贴【进口产?品的微量补贴—是指补贴《金额不?足产品?价值2%《的补:贴 :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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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条 】评估补贴进口产品的!影响应当对国内同】。类产品的生产进行】单独确定不能—。对国内同《类产品?的生产进《行单独确定的应【当审查包括国内【同类:。产品:在内的最窄产—品组或?者范围的《生产
【。
第—十一条 国内产】业是指?中,华,人民共和《国国内同类产—。品的全?部生产者或者其【总产量占国内同类】产品全部总产—量的主要部》分的生产者;但是国!内生产者与出口【经营者或《者进口经营者有关】联的或?者其本身为补贴产】品,或者同类《产品的进口经营者】的应当除《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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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在特殊情】形下:国内:。一个区域市场中的】生产者在该市场中销!售其全部或者几乎】全部的?。。。同类产品并》且该市场中同类【产品的需求主要不是!由国内其《。他地方的生产者供给!。的可以视为》一个单独产业—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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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二【条 同类产品【。是指与补贴》进口产品相同—的产品;没有—相同产品的以与补】贴进口?产,品的特性最》相似:的,产品为?同类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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