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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!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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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五十二条 人民!法院设立《。法官权益保障—委员会维护》法官合?法权益保障法官依法!履行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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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十?三条 《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将!法官调离审判岗【位
】 :。 ? (一)》按规定需《要任:职,回避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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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《 — (二)按规定实行!任职交流的;
】。。
— ? (三)因机构!调整、撤销、合并或!者缩减编制员额需】要调整工作的;
】
,
— (【四)因违纪违法【不,适合在审判岗—位工作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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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:五)法律《。规,。定的: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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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五十四《条 任何单位【或者个人不得要求】法官从事超出法【定职责范围的事务
!
,
】对任何干《涉,法官办理《案件的?行为法官有权拒绝】并予以全面如实记录!和报告;有》。违纪违法情形的由】。有,关机关?根据情节轻》重追究有关责任人】员、:行为人的责任—
》
: , , ,第五十五条 法官!的职业尊严和—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!
】 , 任何?单位和个人》不,。得,对法:官及其近亲》属打击报复
!
?。 , , 对法官及其—近亲属实施报复陷害!、侮辱诽谤、暴【力侵害、《威,胁,恐吓、滋事骚扰等违!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依!法从严惩治
!
,
, , : 第五十六》条 法官因依【。法履行职责遭受【不实举报《、诬告陷《害、侮辱诽》谤致使名誉》受到损害的人民【法院应当会》。同有关部门及时澄清!事实消除不良影【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!位或者个人的责任】
【 第五十—七条 法》官,因依法履《行职责?本人及其近》亲属:人身安全《面临危险的人民【法院、公安机关【应当对法官》。及其近亲属采取人】身,保护:、禁止?特定人员接触等必要!保护措施
】
》 第五十八》条 法《官,实行与其职责相适】应的工资制度—按照法官等级—享有国家规定—的工资待遇并建立】与公务?员工资同步调整【机制
《
《 :。 , 法:官的工资制》度根据审判工作特点!由国家另行规定【
! 第五十九条 法!官实行定期》增资制度
—。
— 经年度考核确】定为优秀《、称职的可以—按照规定晋升—工资档?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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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条! 法官享受国家规!定的津?贴、补?贴、奖?金、保险和》福利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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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十【一条 法官因【公致残的享受—国家规定的伤残待】遇法官因公牺—牲、:因公死?亡或: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!国家规定的抚恤【和优待
】
第六【十二条? :法官的退休制度根】据审判工作特—。点由国家另行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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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六十三条 法官退!休后:。。享受国家规》定的养老金》和其他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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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十四条 对于】国家机关及其工【作人员侵犯本法第】十一条规《定的法官权利的行为!法,官有:权提出控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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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六十五条 对】法官处?分或者人事处—理错误的应》当及时予以纠正;造!成名誉损害的应【当恢复名誉》、消除?影响、赔礼道—。歉;造成经济损【失的应?当赔偿对《打击报复《的直接责《任人员应当依法【追究其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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