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第四章 发票的开】具,。和保管 【第二:。十二条 办法第十八!条所:称特殊情况下由【。付款方向《收款方?。开具发?票是指下列情—况 ?。    (一)【收购单位和》扣缴义务人支付【个人款项时; 【     》(二)?国家税务总局认为】其,他需:要,由付款方《向收款方开具—发票:的 第《二十三条 向消【费者个?人零: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!零星:服务的是否可—免,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!税务局确定 第二!十四条 填开发票】的单:位和:。个人必?。须在发生经营业【务确认营业收—入时开具发票未【发生经?营业务一律不—准开具发票 第】二十五条 办—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不!得变更金额包括不得!变更:涉及金额计算的【单,价和数量 —第二十六条 开具纸!质发票后如发生销售!退回、开《票有误、应》税服务中止》等情形需要作—废发票的应当收【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!注明“作废”字【样后作?废发票?     开【具纸质发票后如发】生销售退回、开票】有误、应税》服务中止、销售折让!等情形需《要开具?红字发?票的应当《收,回原发票《全部联次《并注明“红冲”【字样后?开具红字发票—无法收回原》发,票全部?联次的?应当取得对方有【效证明后开》具红字发《票 第二》十七条 开具电子发!。票后如?发生销售退回、【开票有误、应—税服务中《止、销售折让—。等情形的应当按照规!定开:具红字?发票 第二—十八条 单位和【。个,。人在开具《发票时应当填写项】目齐全?内容真实 —    开》具纸质发《票应当按《照发票号码顺序【填开: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!。次打印内容》完全一致并在—发票联和《抵扣联加盖发—票专用章 第【二十:九条 ?办法第二十一条所称!与实际经《营业务情况不—符是指具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 【    (一)未购!销商品、未提供【或,者接受服务》、,未从事?其他经营活动—而开具或取得发票】;   》。  (?二)有购销商品、】提供或者接受服务】、从:事其他经营活动但】。开具或取《得的发票载》明的购买方》、销售方《、商品名称或经【营项目?、,金额等?与实际情况》不符 第三—十条 开具发—票应当?使用中?。文民族自治地—方可以?同时使用当地通【用,的一种?民族文字 第三】十一条 《单位和个人向委托人!提供:发票领?用、开具等》。服务应当《接受税务机》关监:管所存储发》票数据的最大数【量应当符《合税务?机关的?规定 第》三十二条 开发电子!。发票:信息系统为他人提供!发票数据查询—、下载、存储—、使用等涉税服【。务的应当符》合税务机关的数【据标准?和管理规《定并与委《托人签订《协议不得超越授权范!围,使用发票数据 【 第三十三条 办法!第二十五条所称规定!的使用区域是—指国家税《务总:局和:省税务局规定的区】域 第三十四【条 办法第二十六】条所称身份》。验证是指单位和个人!在领用、开具、代】开,发票时其经办人应当!。实名办税 》 第三十五条 【使用:纸质发票《的单:位和个人应当—妥,善保管发票发—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!当于发现丢失当【日书面报告税—务机:关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