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! 发票的《领用 ? 第十》五条 办法第十五】条所称经办》人身份证明是—指经:办人的居民身份证、!护照或?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!身份的证件 【。第十六条 办—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!。专用章是《。指领用发票单位【。和个人在其开具【纸质发票时加盖【的有其名称、—统一社会信》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!别号、?发票专用章》字样的印章》    》 ,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!家税务?总局:。。确定 第十七条】 税务机《关对领用《纸质发票单位—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!用章:的印模应当》。留存备查《。 第十八条 办法!第十五条所称领用】方式是指批量供【应、交旧领新—、验旧领新、—额,度,确定:。等方式   【 , 税务机关根据单】位和个人的税收风】险程度、纳税—信用级别、》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或!调,整其领用发票—的种类、数量、额】度以及?领用方式 》 第十九《。条 办法第》。十五条所称》。发票使用《情况是指发票领【用存情况及相关开】票数:据 第二十条【 办:法第十六条》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!关业务合《同、协议或者税务】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! 第二十一条 】。税务机关应当与受】托,代,开发:票的单位签订协议】。明确代开发票—的种类、对象、【内,。容,和相关责任等内容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