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【五章 发票的检查 ! :。 第二十九条 【税,务机关在发票管理】中有权?进行下列检查 【    — (一)《检查印制、领用【、开:具、:取得、保管和缴【。销发票的情况—;     !(二)调出发票查】验,;     !。(三:)查阅、复》制与发票《有关的凭证、资料;! ,。     (】四)向当事各方【询问:与发票有关的—问题和情况; 】     (五)!。。在查处?发票案件时对—与案件有关的情况】和资料?可以记录、录音、】录像、照像和复制】 第三十【条, 印制?、使用发票的单【位和个人必须—。接,受税:务,机,关,依法检查如实反映】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!得拒绝、隐瞒 【    — 税务人员进行【检查时应当出—示税务检查证 】 第三十一条 税!务机关需要将已开】具的发票《。调出查验《时应当向被查验【的单位和个人开具】发票换?票证:发票换票证与—所调出查验的发【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!出,查验发票《的单:。位和:。个,人不得拒绝接受【 ?。     税务机】关需要将空白—发票调出查》验,时应当开具》收据;经查无问题的!应当及时返还 第!三十二?条 单?位和个人从中—。。国境外?。取得的?与纳税有关的发【票或者凭证税务【机关在纳税》审查时有疑义的可】以要求?其提供境外公证机】构或者注册》会计师的确》认,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!认可后方可作—为记账核算》的凭证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