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五章 发票【的,检查 第【二十九条 税务机关!在发票管理》中有权进《行下列检查 ! ,   (《一)检查印制、领用!、开具、取得、保】管和缴销发票的情】况,;  —   (《二)调出发票查【。验; 《 :。    (》三)查阅、》复制与发《票有关的凭证、资】料; 《    》 (四)向当事各方!询问与发票有关的】问题和情况; ! ,    (五—)在查处发票案件时!对与:案件有?关的情?况和:资料可以记》录、录音、录像、照!像和复制《 第三十条 !印制、使用发票的单!位和个人必》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!检查:如实反映《情况提供有关资料】不得拒绝《、隐瞒 》  ?   税务人员【进,行检查?时应当出示税务检】查证 第【。三十:一条 税务机关【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!调出查验《。时应当向《。被,查验:的单: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!票证发票换》票证与所调出查验】的发:票,有,。。同等的?。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!的单位和个》人,不得拒绝《接受 —。   ? 税务机关》需要:。将空白?。发票调出查》验时:。应当开具收》据;经查无问—题的应当及》时返还? 第三《十二条 单位和个】人从中?国境外取得的与【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!凭证税务《机关:在纳税审查时—有疑义?的可:以要求其提》。供境外?公证机构或》者注册会计师—的,确认证明经税务【机关审核认可—后方可作为》记账核算的凭证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