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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? 第三?章, 货物进出口—与技术?。进出口? :  【   第十四条【  国家准》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!进,出口但是法律—、行政法规另有规】。定的除?外   !  第十《五条:  国务院》对外:贸易主管部门—基于监测进出口情】况的需要可以—对部分自由》进,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!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!目录 《    【 实行自《动许可的进出—口货:物收货人、发货人】在办理海关报关手】续前提出自动—许可申请的国务【。院,对外贸易主管—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!构应当予以》许可;未《办理自动许可手续】的海关不予放—行, : 《 ,   进《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!的,技术:应当向国务》。院对外贸易主管【部门: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!理合同备案登记 】    】 第十六《条 : 国家?。基,于下:列原因可以限制或】者禁止有关货物【、技术的进口或者出!口 ?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为维?护国家安全、—社会公共利》益或者公共道德【需,。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!或者出口《的;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)为】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!全保护动物、植【物的:生命或者《健康保护环境需【要限制或者禁止进】。口或者?出口的; 【 :  :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,)为实施《与黄金或者白—银进出口《有关:的措施需《要限制或《者禁止进口或者【出口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》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!有效:保护可能用竭—的自:。然资源?。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!口的; 《 ?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五!)输往国家或者地】。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!要限制出口的; !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六》),出口经营秩》序出现严重混乱需】要限制出口》的; 【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(:七)为?。建,立或:者加快建立国—内特定产《业需要限制进口的;!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八《),对任何形式的—农业、牧业、渔业产!品有:必,要限制?进口的; 】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九)为—保,障国家国际》金融地位和》国际收支平衡需【要限制进口的;【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, (十)依照法【律、行政法规的规】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!禁止进口《或,者出口的; —     !  : , (十一)根—据我国缔《结或者参加的国际】条约、?协定的?规定其他《需要限制或者禁止】进口:或者出口的 —    】 第十?七条  《国家对与裂变、【聚变物质或者—衍生此类物》质的物质有关的货物!。、技术进出口以及】与武器、弹》药或者其《他军用物《。资有关的进出口【可以采取任何必要】的措施维护国—家安全 】     》在战:时或:者为维护国际和平】与安全国家在—货,。物、技术进出口【方面可以《采取:任何必要的措施【   】 ,。 第十八条  国】务院对外《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!务院其他有关部门】依照本法第十六【条和第十七条—。的规:定制定?、调整并公》。布限制或者禁止【进出口的《货物、技术目录 】  —   国务院—对外贸易主管部【。门或者由其会—同国务院其》他有关部门经国务】院批准可以在—。本法第十六条和【第十:七,条规定的《范围内临时决定限制!或,者禁:止前:款,规定目录以外—的特定货《物、技术的》进口或者出口 ! ,     第十九!条,  国家对限制进口!或者出口的货物【实行:配额、许可证等方】式管理;对限制【进口或者出口的【技术实行许可证管】理 【 ,。   实行配额、】许可证管理》的货物、技术—应,当按照国务院—规,定,经国务院《对,外贸易主管》部门或者经》其,。会,。同国:务院其他有关部门】许,。可方可?进口或者出口— 《     国家】对部分进口货物可】以实行关税配—额管理 【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条  进【出口货?物配额、关税配额由!国务院对《外贸易主《管部门?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!部门在?各自的职责范围【内按照公开》。、公平、公正和效益!的原:则进行分《配具体办法》。由国务?院规定 —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一条  国【家,实行统一的商品合】格评定制《度根据有关法律、行!政法规的规定—对进出口商品进【行认证、检验、检】疫 《 ?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二条  国家对【进出口货物》进行原产地管理具】体办法由国》务院规?定, , , ,     第】二,十三条  对文【物和野?生动物、植物及【其产品等其他法律】、,行政法规有禁止【或者限制进出口规】定,的依照有《关法律、《行政:法规的规定执行 】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