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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》 对外贸易经—。营者: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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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】条 本《法所称对外贸易经】营者是指依法办理】工商登记或者其【他执业手续依照【本法和其他有关法】律、行政法规的【规定从事对外贸【易经营活动的法人】、其他组《织或:者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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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】条, 从事货物进出】。。口,。或者技术《进出口的对外—贸易经营者应当【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!管部门或者其委【托的:机,构办理备案登记【;但是法律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】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!。规定不需要备案【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!。的具体办法由国【。务,院对外贸易主—管部门规定对外【贸易经营《者未按照规》定办:理,备案登记的》海关不予《办理进出《口货物的报关验【放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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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条 从事》国际服务贸》易,应当遵守本法—和其他有关法律、】行,政法规的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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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从事对外工!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!合作的单《位应当具《备相应的资质或者】资格具体办法由国】务院规?定
】 第十一条 !国家可?以对部分《货物的进出口—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!行国营?贸易管理货物—的进出?口业:务只能由经授权【的企业经《营;但?是国家?允许部分数量的【国营贸易管理货物】。的,进出口?业务由非授权企业】经,营,。的,。除外实?行国营?贸易管?理,的,。货物和经授权—经营企业的目录由】。国务院?对外:贸易主管部门—会同国务院》其他有关部门确定、!调整并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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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违反本条》第一款规定擅自进】出口实行国营—贸易:管理的货物的海【关不予放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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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十二条《。 :对外贸易经营者【可以接受他人的委】托在:经营范?围内:代为办理对》。外贸易业《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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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十三条 对外贸!易经营者《应当:按照国务院》对外:贸易主管部门或【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!门,依法作出的》规定:向有关部门》提交与其对外贸易】经营活动有关—的文件及《资,。料有关部门应当为】提供者保守商业【秘,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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