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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 :第二章 对外贸【易经:营者 《 —    第八条【  本法所》称对外贸易经营【。者,是指依法办理工商】登记:。或者其?他执:业,手续依照本法和【其他有关法律—、行政?。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!贸,易经营活动的—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!个人:   】。  第?九条:。 , 从事货物进—出口或者技术进出】口的对外贸易经营】。者应当向国务院对】外贸易主《。管部门或者》。其委托的机构办理】备案:。登,记;但是《法律、?行政法?规和国务院对外【贸易主?管部门?规定不需要备案登】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!具,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!贸易:主,。管部门?规,定对外贸易经营者】未按照规定办理【备案:登记的海关》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!。的报:关验放手《续 : ?   《  第十条 — 从事国际服—务,贸易:应,当遵守本法和其【。他有关法律》、行政法《规的规定 !    《 从: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!对外劳务合作的单】位,应,当具备相应》的资质或者资格具】体办法由国》务院规定 !     第十【。一条  国家可以对!部分货物的进—出口实?行国营贸易管—理实行国营贸易【。管,理货: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!由,经授权的《企业经营;但是国家!允许部分数量的【国,营贸易管理货物的】进出口业务由非授】权企业经营的除外】实行国营贸》。易管理的货》物和经授权经营企】业的:目录由国《务院对外《贸易主?管部门会同国—务院其他有关部【门确定、调整并公布!  【   违反》本条第一款规—定擅自进《出口实行国营—贸易管理的》货物的海关不予【放行 》     第十!二条  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!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!营范围?内代: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! :     】第十三条  对外贸!易,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!院对:外贸易主管部—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!。关部门依法作出的】规,定向:有关部门提交—与,其对外贸易经营活】动有关?。的文件?及资:料有关部门》应当为?提供者保守》。商业秘?密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