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二章 !。 第》一节: 保证?和保证人 】 : :    《第六条?  本法所称—保证: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!。约,定当债?务人不履行债务时】保证人按照》约定履行《债务或者承担责【任的:行为 》    — 第七条《  具有代》为清偿债务能力的】法,人、其?他组织或者》公民可以《作保证人 】     第【。八条:  国家机关不得为!保证人?但经国务院批准【。为使用外国政府或】者,国际经济组织—贷款进行《转贷的除外 !   《。  第?九条  学校、幼】儿园、医《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!事业单位、社会团】体不:得为:保证人 《 : :    《 第十条《 , 企业法人的分【支机构、职》能部门不得为—保证人 !    企业—。法人的分《支机构有法人书面】授权:的可以在授权—范,围内提供保证 【 》    第十一【条  任何单位【和个人?。不得强令银行等金】融机构或者企—业,为他人提《供,保证;银行等金融机!构或者企业对强【令其为他《人提供保证的行【为,有权拒绝 — ?     第十【。二条  同》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!证人的保证人—应当按?照保:证合同约《定的保证份额承【担保证责任没有【约定保证份额的保】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!权,人,可以:要求:任何:一个保?证人承担全》部保证责任》。保,证人都负《有担保全部债权【实现:的义务已经承担【保证责任的》保证人有权向—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!承担连带《责任的其他保证人】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!额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