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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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节 保证》和保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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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六条 》本法所?称保证是指》。保证人?。和债权人约定—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!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!行债务或者承担责】任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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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七条 具有—代为清偿债务—能力的法人》、其他组织或者【公民可以作》保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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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八条 国家【机关不得为保证人】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!。。。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!经,济,组织:贷款进行《转贷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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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九条 《 学校、幼儿园【、医院等《以公益为《。目的的事业》单位:、社会团《体,不得为?保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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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条 —企,。业,法人的?分支:机构、职能部—门不得为保证人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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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法!人的分支机构—。有法人书面授权的】可以在授权范—围内提?供保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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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—一条: 任?。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!。令银:行等金融机》构或者企业为—他人提供保》证;银行《等金融机构或者【企业对强令其—为他人?提供保证的行为有】权拒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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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:。第十二条 同一】债务有两个》以上保?证人的保《证人应当《按照保证合同约【。定的保证份额承【担保证责任》。没有:约定:保,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!。连带责任债权—人可: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!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!保证人都负有担保】全部债权实》现,的义务?已经承?担保证责任的—保证人有权向—债务人追偿或者要】求承担连带》责任的?其他保证人清—偿,其应当承担的—份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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