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! 船:员职责? ? ,第十六条 船员在船!工作期间应当符合下!列要求  】   (一)携带】本条:例规定的《。有,。效证件?;  —   (《二)掌握船舶的适】航状况和航线的通航!保障情况以》及,有关航区气象、海况!等,必,要的信息; —   》  (?三)遵守船舶的管理!制,度和值班《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!全和防治船舶—。污染的操作》规则操纵《、控制和管理船舶如!实填写有《关船舶?法定文书《不得隐?匿、篡改或》者销毁有关船舶法】定证书、文书; 】    — (四)参》加船舶应急训练、演!。习按照?船舶应急部署的要求!落实各项应急预防措!施; —    (五)遵守!船舶报告制度发现】或者发生险情、【事故、保安》。事,件或:者影响航行安—全的情况应当—及时报告;》。    【 (六?)在不?严重危及自身安全】。的情况下尽》力救助遇险》人员;? , ,  ?   (七》。)不:得,利用船舶《私载旅客、》货物不得携带—违禁物品《。。 , 第十七条【。 船长在其职权【范围:。内发布的《命令船舶上所有人】员必:须执行 —     高级船】员应当组织下属船】员执行船长》命,令督促下《属船员?履行职责 【 第十八条 船长管!理和指挥船》舶时应当符合下【列要求 》     (【一)保证船》舶和船员携》带符合?法定要求的证书【、文:书以及有关航行资】料;  【   (二)制【。订,船舶应急计》划并保证其有效实施!; 》    (》三)保?证,船舶和船员在开【航时处于《适,航、适任状》态按照规定保障船舶!的最低安全》配员保证《船舶的正常值—班; 《 ,     (—四,)执行海事管理机】构有关水上交通【安全和防治船舶污】染的:指令船舶《发生水上《交通:事故或者《污染事?故的向海事》管理机构提交事【故报告; 》。   》  (五)》对本船船员进—行日常?训练和考核》在本船船员的—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!载船员的履职情况;!  》 ,。  (六)船—舶进港、出港、靠泊!、离泊通过交通【密集区、危险航区等!区,域或者遇有恶—劣天:气,和,海况或者发生—水上交通事故、船】舶污染?事故、?船舶:保安事件《。以及: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当!在驾驶台值班必要】时应:当直接指挥船舶【;  —   (七》)保障船《舶上人员和临时上船!人员的安全; 】  ?   (八)船舶发!生事故危及》船舶上人员和财【产,安全:时应当组织》船员和船舶上其【他人员尽力》施救; 》     —(九)?弃船时?应当采取一切—措施:首先组织旅客—安全离?船然后安《排船员离船船—长应:当最后?。。离船在离船》前船长应当指—。挥船员尽力抢救【航海日志、机舱日志!、油类?记录簿、无线电台日!志、本航《次使用?过的航行图和文件以!及贵:重物品?、邮件?和现金 》 第十《九条 船《长、高级船员—在航次中不得擅【自辞职、离》职或者中止职务【 第二十条 !船长在保《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!全、船舶保安—、,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!面,具有:。独立决定权并负有】最终责任 【    《 船:长为履行职责可以行!。使,。下列权力 》    — (一)《决定船舶的航—次,计划对?不具备?。船舶:安全航行条件的可以!。拒绝开航或者续航;!。。  》   (二)对【船员用?人,单,位或者船舶所—有人下达《的违法指令》或者可能危及有关人!员、:财产和船舶安—全或者?可能造成《水域:环境污染的指令可】以,拒绝执行《; 》   ? (三?。),发,。现引航员的操纵指】。令可能对船舶—航行安全构成—威胁或者可能造成】水域环境污染时应当!。及时纠?。正、制止必要时可】以要:求更换引航员;【     】(四)当船舶遇险】并严重危及船舶上】人员的生《命安全时船长—。可以决定撤离—船舶:;     !(五)在船舶的【沉没、毁灭不可避】免,的,。情况下船长》可以决定《弃船但是除紧—急情况外应当—报经船舶所有人同意!; 《     》(六:)对:。。不称职的船员可以】责令其离岗 —     船舶在海!上,航行:时船长?为保障船舶上—人员和船舶的安全可!。以依:照法律的规定—对在船舶上进—行违法、犯罪活动】的人采取禁闭或【。者其他必《要措施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