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:。 第三章【 船员职责 !第十六条 》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!当符合下列要—求 》    (一)【。携带本条例规定的有!效证件; 】。    (二)【掌握船舶的适航状】况和航?线的通航保障—情况以?。及有关航区气—象、海况等必要的】信息; 《     (】三)遵守船》舶的:管,理制度和值》班规定?按照:。水上交通《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!的操作规则操纵、控!制和管?理船舶如《实填写有关》船舶法定文书不得隐!匿,、篡改或《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!。证书、?文书;?     】(四)?参加:船舶应急训》练、:演习:按照船舶应急—部,署的要?求落实各项应急预防!措施;  】 ,  (五)遵守【船舶:报告:制度发现或者—发生险情《、事故、《保安事?件或者?影响航行安全的【情况应当及时—。报告;   !  (六)在不【严重危?及自身?安全的情《况下尽力《救助遇险人员; 】 ,     —(七)不得》利,用船舶私载旅客、货!物不:。得携带违禁》物品 ? , 第十七》条 船长在其职权】。。。范围:内发布的命令船【舶上所?有人员必须执—行 《。     》高级船员应当组【织下属船员执行船长!命令督促下》属船:员履:行职责? 第十八条】 船长管理和指挥】船舶时应当符合下列!要求:    【 (一)保》证船舶和船员携【带符:合法定要求》的证书、文》书以:。及有关航行资—料;   】 , (:二)制订船舶应【急计划并保证其有效!实施; 》。     (三】)保证船舶》和船员在开航—时处于适航、适任状!态按照规定保障【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!保证船舶的正常【值班; 》     (四)!执行海事管理—机构有关水上—交通安全和防治【船舶污染的指令船舶!发生水上交通事【故或者污染事故【的向海事《管,理机构?提,交事故报告》; :     【(五)对本船—船,。员进行日常训—练和考核在本船船】员的:船员服务《簿内如实记》载,船员的履职情—况; — ,   (《六)船?舶,进港、出港、靠泊、!离泊通过《交通密集区、危【险航区等区域或【者遇:有恶劣?天气和海况或者发生!水上交通事故、船舶!污染事故《。、船舶保安事件以及!。其他紧急情况—。时应当在《驾驶台值班必要【。时应当直接指挥船】。舶;   】  (七《)保障船舶上人员和!临,时,上船人员的》安,全; ?   》  (八)船舶发生!事,故危及船舶上人【员和:财产安全《时应:当组:织船员和船舶上其】他人员?尽力施救; 【。   《  (九)弃船【时应:当采取一切》措施首先组》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!安,排船员离船船长【应当最后《离船在离船前船【长应当指挥船员尽】力抢救航海日—志、机?舱日志?、油类记《录簿、无线电台【日志、本航次使用过!的航行?图和文件以及—贵,。重物品、邮件和现金! 《第十九条 船长、高!级船员?在航:次中不得擅自—辞职、离职或—者中止职《务 第二十】条 船长在》保障水上《人身:与财产安全、船【舶保安、防治—船,舶污:染水域方《面具有独立》决,定权并负《有最终?责任    ! 船长为履行职【。责可以行《使下列权《力     !。(一)决定》船舶:的航次计划》对不具备船舶—安全航行条件—的可以拒绝开航或者!续航; 《 ?   ? ,(二)?对船:员用人单位》或者船?舶所有人下达—的违:法指令或《者可能危《及有关人员、—财产和船舶安全【或者:可能造成《水域环境污》染的指令可以拒【绝执行;《   —  (三)发—。现引航员的操—纵指令可能对船舶】航行安全构成威胁】或者可能造成水域】环境污染时应当【及时纠正、》制止必要时可以要】求更换引航》员;    ! (四)当船舶【遇险并严重》危及船舶上人员的】生,命安全时船长可以】决定撤离船舶; 】 :  :   (五)在船】舶的沉没、毁灭不可!。避免:的情况下船》长可以决定弃—。船但是除紧急情【况外:应当报经船舶所有】。人同意; 【     (六【)对:不称职的船员可以责!令其:离岗 《    船舶—在海上航《行时:船长为保《障船舶上人》员和船舶的安全可以!依照法律《。的规:定对在船舶上进【行违法、犯罪活动】的人采取禁闭或【者其他必要》措施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