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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?。章 城乡《规划的制定 !     第!十二:条  国务院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!。院有关部《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!体,系规划用于指导省】域,城镇体系规划—、,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!    ! 全国城镇体系【规划由国务院城【乡规划主《管部门报《国务院审批 】 ,    》 第十三条 — 省:、自:治区人民《政府组织编制—省域城镇体系规划】报国务院审批 】 ,  《   ?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!内容应当包括—城,镇空间布局和规【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!的布局?为保护生态环境、】。资源:等需要严格》。控制:的区域 》  》   第十四条【  城?市人:民政府组织编—制城市总体规划 】     !直,辖市的?城市总?体规划?。由直辖市人民—政府报国务》院审批省《、自治区人民—政,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!国务院确《定的城市的总体规】划由省、自》治区:人民:政府审查同意后【。报国务院审批其他】城,市的总体规》划由城市人民政【府报省、自治区人】民政府审批 !    》 第十五条  县人!民政府组织编制【县人民政府所在地】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!级人民政府》审批其他镇》的总体规《划由镇人民政—府组织编《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!审批 》 ?    第十六条】  省、自治—区人民?政府组织编制的省】域城镇体《系规划城《市,、县人民政》府组织编制的—总体规划《。在报上?一级人民《政府审批前应—当,先经本级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审议常?务委员?会组成人《员的审议《意见交由本级人【。民政府研究处理 !    【 镇人民《。政府组织编》制的镇总体》规划在报上一级人】民政府?审批前应当先—经镇人民代表—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!意见交由本级人民】政府研?究处理 《 ? ,  :   规划的组【织编制机《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!体系规划、》城市总体规划—或者镇总《体规划应当》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?员会组成人员—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!。代表的审议》意,见和根据审议意见】修,改规划的情况—一并报送《。    ! 第十七《条  城市》。总体规划、镇总体】。规划的内《容应当包括城—市、镇的《发展布局功能分【区用地布局综合【交通体?系禁止?、,。限制和适宜建设【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!规划等 【    》 规:划区:范围、规划区内建设!用,地规:模、基础设施和公共!服务设施用地、水源!地和水?。系、基本农》。田和绿化用地—、环境保护、自【。然与:历史:文化遗产保护以及】防,灾减灾?等,内容应当《作为:城市总体规划、镇】。总,体规划的强》制性:内容 》     城市!总体规划《、镇总?体规划的规划期限】一般为?二,十,年城市总体规划还】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!发展:作出预?测,性安排 !    第十八【条  ?。乡规划?。。、村庄?规,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!发,尊重村民意》愿体现地方和—农村特色 —。     乡!规划、?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!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!、道路、供水—、排水、供电、【垃圾收集《、畜禽?养殖场所等》农村:生,产、生?活服务设施》、公益事业等各项】建设的?用地布?局、建设要求—以及对耕地等自然】资源:和历:史文化遗产保护【、防灾减灾等的具体!安排乡规划还应【当包括本行政—区,域内的村庄》发展布局 】  ?   第十九条  !城市:人民政府城乡规【划主:管部门根据城—市,总,体规划的《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!控制:性详细规划经本【级人民政《府批准后《报本级?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和上一级人】民,政府备案 【  《   第《二十条  镇人【民政府根据镇—总体规划的》要求组织编制镇【的控制?性详细规《划报:。上一级人民政—府审:批县人民政府所在】地,镇的控制性详细规】。划由县?人民:政府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!总体规划的要—求组织编《制经县人民政—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!代表大?会常务?委,员会和上一级人民】政府备案 【 ? ,   第二十一条 ! 城市、县》人民政?。府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和—镇人民?政府可以组织编【。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!详细:规划修建性详细规】划,应当符合控制性详】细规划 【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二—条  乡、》镇人民政《府组织编制乡规划、!村庄规划报》上一级人《民政:府,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!审批前应当经村【民会议或者村民代】表会:议讨:论同意 —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三【条  首都的总体规!划、详细规划应当统!筹考虑中央国家【机关用地布局和【空间安排《。的需要? 《     第二十!四条  城》乡规划?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!托具有相《应资质等级的—单位承担城》。乡规划的具体—编制工作 】    》 从:事城:乡规划编《制工作应当》具备下列《条件:并经:。国务院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或者【省,、自治区《、直辖市《人民政府《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!格取:得,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!。后方可在资》质等:。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!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!。 : 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: (一)有法人【资格; — ?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有》规定数?量的:经国务院城》乡,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!规划师; —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。)有规定数量的相】关专业技术》人员; 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?)有相应的技术装备!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五)有健全的技!。术,、质量、《财务管理制度— ?     规划!师执业资格》管理办法由国务院】城乡规划《。主管部门《会,同国务?院,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! ?     编制】城乡规划必须遵守】国家有关《标准  !   第二》十五条  》编制城乡《规,划应当具备国家规】定的:勘察、测绘、—气象、地震、水【文、环境等》基础资料 】     县【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有关主管部》门,应,当根据?。编制城乡规划的【需要及时提供有关】基础资料 》 》 , ,  第二十》六条 ? 城乡规划报送审批!前组织编制》机关应?。当依法?将城乡规《。划草:案予以公告并采取】论证会?、听证会或》者其他方式征求【专家和?公众的意见公告【的,时间:不得少于三十日 】 ?     —组织:编制机关应》当充分考虑》专家:。和公众的意》见并在?报,。送审批的材料中附】具意见?采纳情况《及理由?   】  第二十七条【  省域城镇体系规!划、城市总体规【划、镇?总体规划批准—前,审批机关《应当组织专家和【有关部门进行审【查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