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监督和监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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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五条 》 卫生行政部—。。门、劳动部门和【工会:组织分?。工协作互相配—。合对企业、》事业单?位的尘肺病》防治工?作,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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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十六条 卫生行!。政部门负责》卫生标准的监测;】劳动部门负责劳动】卫生工程技术标【。准的监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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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工会组》织负责组织》职工:群众对本单位—的尘肺?病防治工作》进行监督并教育【职,工遵守操《作规程与防尘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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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七条 【凡有粉尘作业—的企业、事业单位必!须定期测定作业【场所的粉尘浓度【。测,尘结果必须向主【管部:门和当地《卫生行?政部门、劳动—部门和工《会组织报告并—定期向职工公布【
! 从事粉《尘作业的单位—必须建立测尘资【料档案?
! 第十八条 【卫生行政部门和劳】动部门要对从事粉】尘作业的《企业、事《业单位?的,测尘机构加强业【务指导并对测尘【人员:加强业务指导和【技术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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